萬和證券年內屢次因投行業務違規被監管處罰,公司上半年投資銀行業務收入6432.11萬元,較上年同比增幅246.68%。

萬和證券投行業務快速增長的局面被打破。10月20日,萬和證券再次收到證監會開具的罰單,因投行業務違規被監管處罰。

萬和證券存在兩項違規行爲:一是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內控監督缺失,整體內控建設和規範性水平較低。存在內控組織架構不健全、內控部門履職不到位、未按規定建設使用工作底稿電子化系統、未嚴格落實收入遞延支付機制、“三道防線”關鍵節點把關失效等問題,在潤科生物、樂的美、真美股份、佳奇科技、華南裝飾等項目中,盡職調查明顯不充分,但質控、內核未予以充分關注。二是廉潔從業風險防控機制不完善,近三年未開展投行條線廉潔從業合規檢查,部分崗位人員出現違反廉潔從業規定的情況。

基於上述違規行爲,萬和證券被證監會採取責令改正並限制業務活動的監管措施,暫停公司保薦和公司債券承銷業務3個月。同時,公司總經理及時任分管投行業務高管、時任質控部門負責人楊祺、內核部門負責人高名柱、投行二部部門負責人陳慎思被採取監管談話措施。

據萬和證券半年報數據顯示,2023年1-6月,公司業務收入3.42億元,同比增長461.69%。其中,公司投資銀行業務收入6432.11萬元,較上年同比增幅246.68%,其中仁信新材IPO項目成功發行帶來保薦承銷費用收入6073.22萬元,佔同期投資銀行業務的94.42%,帶動公司投資銀行業務收入大幅增加;公司資產管理業務收入較上年同比增幅51.43%,主要由於子公司萬和弘遠受託管理私募基金規模上升,計提基金管理費增加;同時,公司自營投資業務收入較上年同比增幅385.36%。

值得注意的是,投行業務發展勢頭強勁的同時,萬和證券今年屢次因投行業務違規遭到監管處罰。

2023年3月,在擔任廣東真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IPO項目保薦人的過程中,因對發行人生產成本覈算相關事項覈查不到位、對發行人採購業務相關內部控制覈查不到位,未充分關注發行人與供應商之間存在的異常情形、未審慎覈查發行人在建工程、實際控制人與施工方關鍵人員的資金往來、對發行人現金收款銷售收入覈查程序執行不到位等違規行爲,被深交所採取書面警示的監管措施。

2023年1月,在深圳市賽爲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執業過程中,因對發行人的重大合同、控股股東資金佔用、應收賬款回款等盡職調查不充分,保薦文件所作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等違規行爲,深圳證監局對萬和證券及保薦代表人杜承彪、周耿明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在監管部門對保薦機構的嚴監管趨勢下,年內超過20家券商及相關保薦負責人收到監管針對投行業務的罰單。

從披露信息來看,被處罰的券商及保薦代表人,大部分都存在內控不完善、質控不嚴、廉潔從業風控機制不完善以及履職不盡責等問題,一位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全面註冊制下,IPO流程加快,保薦承銷等中介機構歸位盡責是保障和提升IPO項目質量的關鍵所在,監管部門通過對券商和保薦負責人的強監管有助於督促投行提升執業質量,完善投行內部建設,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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