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中央金融工作會議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強調,要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切實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爲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嚴格執法、敢於亮劍,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建立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長效機制,建立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政府債務管理機制,優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結構。促進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健全房地產企業主體監管制度和資金監管,完善房地產金融宏觀審慎管理,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設,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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