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鑫集團(08349)發佈公告,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8.66及18.79條,公司須在每個財政年度的第三季度結束後45天內(就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首九個月而言,即2023年11月14日)刊發其季度業績公告,並寄發其季度報告。由於2022年全年業績、2022年年報、第一季度業績公告、第一季度報告、2023年中期業績公告及2023年中期報告仍然有待刊發,因此,公司無法在GEM上市規則指明之時間內刊發2023年第三季度業績公告以及向股東寄發2023年第三季度報告。

公司股份繼續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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