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報

11月10日晚,中恆電氣公告,公司實際控制人朱國錠因涉嫌操縱證券、期貨市場被公安機關採取監視居住措施。

中國基金報記者注意到,早在2020年8月,朱國錠就因“涉嫌操縱”中恆電氣“股價”、“拒不配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涉嫌違反相關證券法律、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2021年3月,朱國錠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

有證券律師表示,此次被監視居住,意味着朱國錠的問題已上升到刑事層面。

中恆電氣股吧,不少投資者擔心公司股價下週大跌甚至跌停。此前朱國錠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時,中恆電氣收出了兩個連續一字跌停。

實控人被監視居住

根據中恆電氣公告,公司於2023年11月10日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朱國錠家屬的通知,朱國錠因涉嫌操縱證券、期貨市場被公安機關採取監視居住措施。

公告稱,朱國錠自2021年10月26日起已不再擔任公司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本次案件系朱國錠個人的案件,不涉及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開資料顯示,朱國錠1965年出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大專學歷,1990年畢業於浙江大學工業管理專業,1996年創辦中恆電氣。朱國錠自公司成立以來至2012年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012年1月辭去公司總經理一職,並繼續擔任公司董事長至2021年10月。

根據此前公告,中恆電氣董事會於2021年10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長朱國錠遞交的書面辭職報告。朱國錠辭職後,其妻子包曉茹接過了董事長帥印。目前,朱國錠夫妻及實控的中恆科技投資合計持有中恆電氣41.4%的股份,其中近四成已質押出去用於融資。

曾拒絕、阻礙證監會調查

證券律師、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國華表示,此次朱國錠被監視居住,意味着事情上升到刑事層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章,監視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並對其行爲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過往公告顯示,朱國錠早在2020年就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並在次年受到行政處罰。

2020年8月19日,中恆電氣公告,收到董事長、董事朱國錠轉發的兩份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其“涉嫌操縱”中恆電氣“股價”、“拒不配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涉嫌違反相關證券法律、法規”,根據《證券法》等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進行立案調查。隨後,朱國錠於2021年3月1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依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對朱國錠拒絕、阻礙調查行爲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中國證監會認爲,朱國錠的上述行爲違反《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所述違法行爲。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一十八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責令朱國錠改正,處以20萬元罰款。

資料顯示,中恆電氣主營業務爲“數據中心新能源車充換電、通信/電力網絡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提供電氣設備,爲能源數字化/精細化管理、新能源開發利用提供專業技術服務”。2022年,因計提資產減值等原因,此前幾年業績平穩的中恆電氣扣非淨利潤突然報虧六千多萬,今年三季報雖然扭虧但業績依然低迷,扣非淨利不足千萬。

截至11月10日收盤,中恆電氣市值約46億。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公司有股東約4.2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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