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遭原總經理方紅承家屬實名舉報後,合盛硅業(60326.SH)發佈了澄清公告。

11月13日,合盛硅業就董事長羅立國被實名舉報一事發布公告,分別就公司曾擬變更住所情況、“水解油”相關情況、董事長羅立國與原總經理方紅承股權糾紛的情況等進行說明。

11月13日早間,合盛硅業還收到了上交所下發的監管工作函。

合盛硅業表示,羅立國與方紅承約定,在滿足全職勤勉服務於公司滿五年、不損害公司利益、不與公司同業競爭等條件後,給予一定數量股份增值的現金獎勵,條件不成就則方紅承不享有任何權益。雙方形式上籤署股權轉讓協議,但相關股權並未過戶。

按照合盛硅業的說法,事後,方紅承不足兩年即從公司離職,且經公司自查發現其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違法行爲並向公安機關報案。因此,羅立國認爲方紅承不滿足獎勵條件。雙方對此產生分歧,方紅承於2021年4月25日向杭州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

昨日,自稱爲方紅承的妻子孫麗辰實名舉報稱,方紅承與羅立國存在股權糾紛,因此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起訴維權。後羅立國以搬遷上市公司要挾市領導幹部干預司法,導致方紅承及其兄弟方紅興被關押至今。

舉報信稱,該民事訴訟在經杭州仲裁委和杭州中院、慈溪和寧波兩級法院、平湖法院多次審判、裁決,方紅承均獲勝訴,羅立國敗訴。

合盛硅業則對此表示,2022年2月23日,杭州仲裁委員會作出(2021)杭仲02裁字第155號《裁決書》,不支持方紅承要求確認股份歸其所有的請求。因爲方紅承違約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而裁決解除雙方協議。

此外,酌情按照實際服務時間裁決方紅承享有40%的權益:要求公司董事長羅立國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票扣稅後支付給方紅承,如未減持則以相應金額補償。

合盛硅業稱,上述裁決處於執行階段,公司董事長羅立國已向法院提出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申請,法院尚在審查之中。

關於舉報信中提及的“合盛硅業擬搬遷”說法,界面新聞覈實發現,去年5月該公司確曾宣佈,公司住所由“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鎮雅山西路530號”變更爲“浙江省寧波市慈溪市北三環東路1988號恆元廣場A座23-24F”。當年6月8日,合盛硅業又發佈公告取消原定於6月13日召開關於“變更公司住所”的股東會。

合盛硅業對此回覆稱,變更住所是爲了滿足公司管理需求。“隨着公司生產經營規模日益擴大,原辦公場地已無法滿足公司管理需求。爲此,公司在浙江省慈溪市購置“恆元廣場-A座”大樓作爲管理總部,並將辦公地址遷至浙江省慈溪市。”

合盛硅業表示,公司董事會已通過相關議案,後爲維持相關資質登記,公司終止執行變更公司住所並取消審議該事項的股東大會。

就方紅承涉嫌職務侵佔一事,合盛硅業稱,2022年11月18日,公司從公安機關獲悉,方紅承因涉嫌職務侵佔已由公安機關偵查終結並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其所涉犯罪行爲發生在公司任職期間,相關內容已於2022年11月22日披露。

公告同時提及,近日收到平湖市人民法院的通知,方紅承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佔罪一案,將於11月13日在平湖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此前舉報信,2019年和2021年,羅立國先後兩次以背信損害公司利益、職務侵佔等罪名向嘉興港區公安局對方紅承提出刑事控告,但公安機關以“沒有犯罪事實”而未予立案或立案後又撤銷案件。合盛硅業對此並未作出明確回覆。

此外,舉報信提及合盛硅業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涉嫌污染環境犯罪及非法生產經營危險化學品罪等內容。合盛硅業目前亦未作出詳細回覆。

方紅承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佔罪一案,將於今日開庭審理。

截至當天午間收盤,合盛硅業股價報56.19元,下跌1.99%,市值爲664.2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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