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時報

證券時報記者 李小平

11月13日,新湖中寶(600208)收到證監會出具的《關於同意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註冊的批覆》,同意公司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30億元的公司債券的註冊申請。

公告顯示,本次債券由國泰君安證券擔任獨家主承銷商及受託管理人,註冊規模不超過30億元(含30億元),期限不超過5年期(含5年期),主體評級AA+,本次債券設定由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債權管理服務,浙商資產對本次債券發生特定情形時負有全額收購義務。

數據顯示,2023年上半年,新湖中寶實現營業收入28.38億元,同比下降43.96%;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6.13億元,同比增長46.32%;報告期內,公司財務繼續保持穩健態勢,公司賬面資產負債率已降至64.53%,較期初下降1.76個百分點,連續四年下降;預收類款項293億元,扣除預收類款項後的資產負債率爲53.68%,較期初下降1.57個百分點。

作爲債權管理服務的管理服務方,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將全程參與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的使用和募投項目的管理,募集資金由發行人和債券管理服務方共同決策使用,閉環運行。

新湖中寶此次獲批的30億元公司債,擬全部用於與浙商資產指定主體設立特殊機遇投資有限合夥企業,該合夥企業資金投向主要爲盤活存量資產、救助困境房企以及“保交樓、保民生”相關的房地產項目、棚戶區改造或舊城改造項目開發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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