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金融圈的“FOF、信託踩雷‘造假私募’”事件持續發酵。作爲事件中的關鍵角色,產品託管方受到業內質疑。今日,記者就這一事件採訪華泰證券等託管機構,試圖進一步破解背後疑雲。

華泰證券資產託管部表示,公司爲私募管理人杭州瑜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相關產品提供託管服務,嚴格按照監管規定以及託管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託管產品投資範圍符合基金合同約定。

涉事託管方:正在調查中

傳聞稱,華軟新動力等FOF和信託機構及資方超百億元資金踩雷,投向了一個自稱二級市場多空策略的優先份額。其中,華軟新動力旗下FOF產品投向匯盛私募產品,匯盛私募又投向了瑜瑤投資產品,經過多重嵌套後,最終穿透到一隻沒有託管人的私募產品上。

對於這一事件,華軟新動力、雲南信託等投資方相繼作出回應,還有部分機構正在排查情況。華軟新動力表示,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的最終實際投資至匯盛私募的部分私募基金產品,因匯盛私募發生違約行爲導致兌付困難。雲南信託則表示,此次踩雷的信託產品系通道業務,相關產品的投資操作均遵循投資者意願,將按照相關合同文件的約定和投資者意願採取相應措施。

一方面,FOF機構、信託在審慎投資和風控方面的失責受到業內拷問;另一方面,業內對於託管方失責的質疑聲不斷:爲何底層私募淨值能夠長期造假而沒被發現?又爲何能將資金打進無託管的底層產品賬戶?

據中國基金業協會官網顯示,傳言中涉及的第三層私募瑜瑤投資目前有9只產品正在運作,其中6只爲華泰證券託管,華福證券等三家券商各託管1只。

11月16日,記者就該事件採訪華泰證券。華泰證券資產託管部表示,公司爲私募管理人杭州瑜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相關產品提供託管服務,嚴格按照監管規定以及託管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託管產品投資範圍符合基金合同約定。

瑜瑤戰鼓五號投資基金託管方華福證券回應中國證券報記者稱,公司密切關注並跟蹤事件進展,涉及匯盛私募旗下個別產品託管,經過認真排查,公司在履行託管職責的過程中,依法合規且按合同約定履行有關權利義務。

記者同時採訪了另外多家匯盛私募產品的託管機構,截至發稿未有回應。

“業內已經‘炸鍋’了,公司第一時間針對這一事件擬了一份合規指導文件。” 一家三方人士表示。有託管行業人員稱,“這件事影響太大了,甚至可能會改變私募行業監管。”

託管方遭遇靈魂拷問

實際上,託管人制度是私募基金投資者保護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私募基金運作過程中,託管人肩負着重要監督責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託管人的法定義務可以歸納爲兩項內容,一是對基金財產的安全保管義務,二是對管理人對基金運作的監督義務,其中就包括爲管理人發送投資劃款指令、獲取基金持倉情況等。

在這一事件中,作爲產品託管方的券商未能及時發現產品淨值造假。對此,有投資人發出靈魂拷問:託管方是否應及時複覈、披露基金真實運作情況和淨值變化信息?

業內人士表示,由於私募基金通常沒有像公募基金那樣的嚴格監管和審計制度,缺乏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對基金的運作和估值進行監督和審覈,這使得基金管理人和託管方在估值過程中都可能存在自由裁量權,容易出現問題。此外,由於私募基金的估值方法和數據來源往往不透明,管理人或託管方都可能在估值過程中提供不準確的數據,導致淨值造假。

更重要的是,據傳聞稱,第三層產品(瑜瑤投資)的託管方直接將錢匯入最後一層的公司賬戶,而非有託管的產品賬戶。對此,記者求證華泰證券相關人員,未得到回應。

在實操中,爲何會出現這種情形?

北京一位律師對記者表示,網傳信息有待覈實,直接匯入公司賬戶的可能性不大,在上層產品有託管的前提下,應該是投資到下層產品的募集監督賬戶。只是在下層產品無託管的情況下,下層管理人若有心挪用投資款,是完全可以實現的。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推測,一方面可能是基金結構複雜或溝通不暢,涉及多層投資產品和合作方,若溝通和協調不夠充分,可能會導致資金流動的混亂。例如,倒數第二層產品的託管方可能因爲未能及時瞭解到最後一層公司的賬戶信息,而直接將錢匯入了錯誤的賬戶。另一方面,也可能是託管方缺乏規範的操作流程和風控機制,導致資金劃撥的決策和執行不夠透明和規範,從而出現未經過正常的審批和風控程序就將錢匯入底層產品公司賬戶的情形。

上述律師表示,若傳言屬實,FOF管理人可能涉及在挑選子基金方面未盡到勤勉盡責義務;託管方責任目前難以判斷;底層管理人如挪用基金款項,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記者 張舒琳 王宇露 趙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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