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證券報

“我在業務員的推薦下買了份‘車險’,業務員告訴我在人保App上能查到保單,付完款才發現被騙了,我買的是車輛統籌,而不是人保的車險。”上海的車主小南(化名)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

小南的遭遇並非個例。記者調研瞭解到,不少車主在爲機動車續保時,有被業務員誤導而購買了車輛統籌的經歷。

車輛統籌和商業保險究竟有何區別?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車輛統籌相當於運輸行業的一種互助性質的措施,具有一定的風險補償功能。但此類產品並非真正的保險產品,也不能替代保險產品,出險後有可能存在無法獲賠等風險。

以“低價”爲誘餌

據小南向記者介紹,他在車輛續保時認識了一位業務員,其自稱是人保財險的。該業務員向他強調,推薦的產品是人保的保險產品,在人保App上能夠查到保單。付完款後,小南發現自己收到的保單是安全統籌服務合同,才意識到自己被騙。

浙江的李華(化名)告訴記者,其父親是一位貨車車主,在近期續保時也遇到了類似的事情。其父親被自稱是人保財險的業務員誤導,購買了車輛統籌。在某社交平臺上,以“車輛統籌”“統籌車險”爲關鍵詞進行檢索,有不少遭遇類似經歷的消費者。

車輛統籌究竟是什麼?

某保險經紀人告訴記者,車輛統籌也就是車輛安全統籌,相當於運輸行業的一種互助性質的措施,具有一定的風險補償功能,但並非真正的保險產品,經營此類業務的公司也不是保險公司。

記者注意到,一些推銷車輛統籌的業務員通常將“低價”作爲吸引消費者的一大手段。“業務員給出的報價是1800元,低於其他保險公司的報價。”小南表示。

李華告訴記者,其父親的貨車在去年出險次數較多,擔心今年保費會大幅上漲,但業務員給出的報價和以往的價格差不多,父親覺得這一報價相對比較便宜,便選擇了投保。

車輛統籌並非保險

某保險代理人告訴記者,在運營模式上,車輛統籌通過向車主集資,要求車主繳納一定的“交通安全統籌費”,形成統籌資金,以此爲參與統籌的車輛提供保障。

運營此類業務的企業並不是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而是一般企業。不過,有些公司在公司名稱、報價單等方面模仿保險公司的名稱、報價單等,部分業務員在介紹時也會隱瞞車輛統籌與正常車險產品的差異,從而誤導消費者。

比如,小南所購買的產品屬於“人保聯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李華父親所購買的產品屬於“人保聯合汽車服務(山西)有限公司”。

今年10月25日,中國人保曾發表聲明,表示人保汽車服務河北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與中國人保及下屬公司無任何隸屬或股權關係,也不存在任何投資、管理、合作、業務等關係。

在社交平臺上被消費者吐槽較多的還有一家名爲“平安聯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的公司。記者致電中國平安,客服向記者表示,平安聯動汽車服務以及平安機動車安全統籌服務兩家公司是單獨的公司,均不屬於中國平安。

或面臨無法獲賠風險

車輛統籌興起的背後有一定的市場需求原因。上述保險代理人告訴記者,由於一些營運車輛賠付率較高,一些保險公司會拒絕承保商業車險,這就使得一些營運車輛的車主通過購買車輛統籌作爲替代保障。

不過,車輛統籌並非是真正的保險,車輛出險後可能面臨無法獲得充分賠償的風險。

蘭臺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中國人民大學保險法研究所研究員王德明律師表示,車輛統籌並非真正的商業保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不能按照《民法典》相關規定,由保險公司直接賠付。車主須先行承擔賠償責任後,再按照普通合同糾紛另案起訴統籌公司,過程會大幅度延長,大大增加車主的負擔和風險。

今年7月,廣東保險行業協會發布風險提示稱,購買機動車保險時要選擇正規的出單渠道,繳費前仔細覈對投保單,認清保險公司名稱、繳費的對象,避免陷入“統籌服務”就是保險的誤區,出現無法理賠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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