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国美零售港交所发布澄清公告,董事会注意到有关国美超市计划在三年内成立10,000间超市的各种新闻报道。董事会谨此澄清,公司并非拟开展的超市业务的订约方。据董事会所了解,拟开展的超市业务将由公司主要股东黄光裕及其关联方与独立第三方合作经营。公司不排除未来探索零售新项目机会的可能性。倘若出现该等机会,公司将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及上市规则适切作出进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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