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送达张某某《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公告称,张某某将从深圳泰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得到的劳动报酬9803万余元,转换成自己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虚假申报偷税3180多万元,稽查局拟对其处以近1600万元罚款。

11月18日,深圳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若当事人罚款不能对应缴纳的话,税务部门会有相应的执行措施。”北京中闻律所胡晓锋律师分析指出:“若纳税人消极应对,将涉嫌犯逃税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两年收入9800万,偷税3180万

被罚款1590万

《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提到,财务顾问张某某于2020年至2021年,从深圳泰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取得财务咨询服务等劳动报酬9803万余元,其中2020年5289万余元,2021年4514万余元。

税务局调查显示,张某某与上述私募公司签订了《财务顾问服务协议》。张某某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转换收入性质,将取得的劳动报酬所得9803万余元转换为上海谛憬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硕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达到少缴个税的目的。2020年至2021年度应申报缴纳个税3498万余元,实际缴纳315万余元,少缴纳个税3181万余元。

根据相关法规,拟对张某某少缴个税3181万余元,处以50%的罚款约1590万余元。

因此,张某某要合计补缴个税及罚款约4770万元。

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表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张某某有陈述、申辩和提出听证的权利,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律师:若消极应对涉嫌刑事责任

最高或被判7年

张某某有何能力,2年时间收入近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张某某是上述私募股权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30%。

中基协备案信息显示,他曾在1994年2月至1996年7月,担任山东纺织进出口公司综合业务部业务经理,后来,入职一家日资公司——日本友国株式会社,担任管理部总经理。再后来,2017年1月,他跳槽到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先后担任合规风控部风控总监和投研部合规风控负责人。

据上游新闻,北京中闻律所胡晓锋律师分析指出:“税务机关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说明税务机关未能联系到纳税人,不能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告知纳税人拟处罚的事项。如果纳税人不积极应对,后续税务机关大概率会依法追征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如果纳税人仍继续消极应对,将面临逃税罪的刑事责任风险。”胡晓锋律师强调:“本案涉及的逃税金额巨大,如果该金额占其年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纳税人张某某将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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