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 黃勝    

11月17日,合縱科技(300477.SZ,股價4.29元,市值45.99億元)連發兩份公告,內容均涉及公司承諾回購卻未實施。

合縱科技此前曾承諾回購2000萬元至4000萬元回購股份,然而時隔一年卻未實施。值得注意的是,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公司貨幣資金賬面餘額爲18.83億元。

對此,深交所、北京證監局迅速採取了監管行動。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211368432878

曾承諾回購股份

2023年11月13日,合縱科技發佈關於回購股份方案實施情況的公告。

根據公告,公司於2022年10月24日分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並於2022年11月10日召開2022年第八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人民幣普通A股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回購資金總額爲不低於2000萬元且不超過4000萬元(均包含本數);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8.40元/股(含);回購期限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

合縱科技表示,本次股份回購方案系公司爲維護投資者利益及調動員工團隊積極性而擬定,回購股份的用途爲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回購方案制定時公司考慮了現有資金狀況、籌措資金計劃和未來資金需求,計劃分階段實施回購。

但是在回購期限內,公司並未實施回購。

對此,公司解釋稱,回購期限內,一方面,公司重點開拓並實施風電、光伏、儲能等智慧能源相關的EPC業務及相關設備製造,公司實際資金使用及儲備需求有所增大;另一方面,回購期限內,特別是2023年以來受產業環境、市場價格下跌等因素影響,公司鋰電池正極材料板塊業務的收入、毛利大幅下降,造成公司業績大幅下滑,公司融資難度增加,造成一定的流動資金壓力。爲保障公司業務正常開展,優先滿足生產經營資金需求,公司未能完成本次回購。

監管火速出手

11月17日,深交所向合縱科技下發關注函。深交所指出,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貨幣資金賬面餘額18.83億元。要求公司補充說明未完成本次回購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擬進一步採取相關措施完成上述回購方案。

此外,深交所要求公司結合制定回購方案的目的、公司財務狀況等,補充說明公司在制定回購方案時的決策是否足夠審慎,回購價格、回購期限等相關安排的設置是否合理;公司及提議人是否存在利用回購方案炒作公司股價、誤導投資者的情形。

同日,北京證監局向合縱科技下發《關於對北京合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根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回購期限內公司未實施回購,合縱科技違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第三十六條的規定。

根據規定,北京證監局現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將相關違規行爲記入誠信檔案。另外,公司應充分吸取教訓,切實提高信息披露質量,保證信息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信息披露及時、公平,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公司應當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報送書面整改報告,並按照整改期限完成相關回購事項。

據中國證券報,回購可以彰顯企業價值,向市場傳遞企業價值被低估的信號,增強投資者信心。但有的公司卻借回購之名,行炒作公司股價之實,到期未按承諾實施回購。

對此,證監會相關負責人此前表示,對“忽悠式回購”露頭就打。以此防範上市公司和相關主體藉助回購實施操縱股價、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爲,也就是防範“忽悠式回購”行爲。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公開信息、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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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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