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企业报-经鉴新闻

中国是重晶石资源大国,矿石总保有储量居世界第一。近年来,国际国内市场对该资源需求激增,重晶石矿价格飞涨,随之引发的便是各种市场矛盾。

陕西安康属于国内重晶石矿主产区之一,当地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便有民营资本进入该领域进行投资经营。围绕着安康平利县最大规模的一个重晶石矿,爆发了一场长达20年的投资和股权利益纠葛。

直到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建明因贪腐落马多年后,背后阻力的真相才逐步浮出水面。

01

联营投资隐患

2023年10月底,54岁的符仁乾再次向安康中院新任院长递交了一份举报材料,并申请案件再审。

十几年来,他一直在举报安康中院原院长周建明,试图反映自己的案件冤情。

2015年5月5日,周建明因受贿罪获刑11年。符仁乾则在举报信中称,因为周建明操控干预案件,不仅让他陷入官司困境,也给他带来了巨额的经济损失。

1998年的元旦,一份两页纸的《联营投资重晶石开发协议书》,将符仁乾和王某两个人的命运拴在了一起。

两人都是平利县人,他们在重晶石矿厂打工多年后,决定自己当老板,在平利县刘家沟重晶石矿进行投资开发。

中国是重晶石资源大国,总保有储量矿石3.6亿吨,居世界第1位。重晶石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是中国的出口优势矿产品之一。随着科技进步和工业化快速发展,重晶石在建筑、水泥、化工、电子、冶金等行业的应用不断增加。特别是在电力和核能行业,重晶石被广泛应用于放射性材料的储存和处理。

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未来几年内,随着全球核能发展的加速,重晶石市场的需求将不断增加。重晶石的开采和加工技术较为复杂,生产成本较高,导致重晶石价格持续走高。此外,重晶石市场竞争激烈,市场份额分散,行业集中度低,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也加剧了市场供需矛盾。

陕西安康地区是中国重晶石矿主要产区之一,这里储量大、品位高、易开采,作为出口和加工基地优势明显。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许多当地民营企业家开始投资开采重晶石矿。

符仁乾和王某20多年前的约定,当时只是一笔小买卖:两人一次性投资10万元,其中王本人投资占六股,符仁乾占四股,两人共担风险。符仁乾委托王某全权负责经营管理,按股分红,按月分利。

符仁乾称,在协议上签字后即将4万元股金交给王某。他与王某二人因为都是当地人,加之此前有过合作,因此对王十分信任,对于矿山开发的前期工作,包括清理现场、修路,以及与当地村民打交道等,全部交给王某去打理。

投资入股却不参与经营,股东知情权如何保障?如何保障自己的分红收益?这一基于朋友间信任的模糊约定,随着这个重晶石矿的价值不断激增,为日后两人的矛盾埋下隐患。

02

“上头有人干预”

1998年7月21日,符仁乾向王某提出,依约对生产销售矿石所得利润进行分成。但王某称无现金支付,只向符仁乾打了一个欠条。

此后一年多时间里,符多次找王某要求分红,均被王某以矿山建设需要投入,经营不景气等理由拒绝。直到2000年12月份,一次偶然机会,符仁乾在王某家里看到挂在墙上的私营企业(独资)营业执照后,才得知王某早在一年前便背着自己把两人合伙投资的企业办成他一人的独资企业了。

“我觉得自己被骗了,当时找王某理论这事,他告诉我只管分红就行。2001年10月,我最后一次去找他协商,仍无结果。无奈只好将他起诉到平利县法院。”符仁乾说。

2002年12月4日,平利县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王某拖欠原告符仁乾入股红利事实属实。被告经营盈利后,未按约定按股、按月给原告结算和支行红利,其行为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王某销售重晶石近5万吨,得款111万余元,应给付原告44万余元。与其他款项相抵后,由被告给付原告39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王某上诉。但让符仁乾没有意料到的是,安康中院将此案发回平利县法院重审。

平利县法院在重审时,追认王某后期为公司经营而借贷的资金作为王某的投资款,将二人的股份由原本6:4变为25:4,并依据这一股份比例,由王某支付符仁乾分红款16万余元。

入股比例改变,分红款锐减,这个结果显然让符仁乾难以接受。他通过内部人士打听得知,平利县法院之所以在重审时大幅度调整判决结果,是因为“上头有人干预,中院有人给平利县法院‘施压’。”

于是,此案继续上诉至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符仁乾回忆,时任常务副院长的周建明通知他去办公室面谈,在办公室,他和周大吵了一架。“最后是周建明让法警把我架了出去,这事在中院人人皆知。”符仁乾说。

2005年7月11日,安康中院判决,不仅将符仁乾的股份再次稀释,且判决王某与符仁乾于1998年1月1日签订的协议终止履行,由王末支付10万余元分红款给符仁乾。

不仅分红越判越少,甚至协议也被判定终止履行,自己直接“被退股”了。这让符仁乾无法接受——法院为何单方面作主,判定合同终止?

符仁乾提起申诉,要求安康中院再审,结果一次次被驳回。符仁乾从内部打听得到的答复是:想翻这个案,不可能!

直到多年后,符仁乾终于解到背后到原因。据符仁乾介绍,他在申请安康市检察院抗诉时,有内部人士向他透露,这件事根源在于一份“按周院长意思办理”的内部批示。即便如此,合议庭会议仍有法官当场没有签字。

此时他恍然大悟,原来给案件“施压”的正是周建明。而当时周建明已经顺利升为安康中院一把手院长。

03

院长落马案件评查

据了解,直至周建明2014年落马,他在任安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的8年中,异常强势。

符仁乾称,在申诉过程中,周建明也曾打电话给他,让他去办公室谈,并提出“再给你加点钱,就算了”。符仁乾没有答应,他只要求分红,不同意散伙。

事实上,随着重晶石矿的市场需求激增,刘家沟重晶石矿的价值已经翻了数百倍。“他们勾结起来让我出局,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符仁乾说。

符仁乾开始向陕西省高院申诉,2006年,陕西省高院通知安康中院,要求他们对符仁乾的案子立案复查,但安康中院一直拖延。

符仁乾的各种投诉、申告还是石沉大海。直到2016年,陕西省高级法院曾组织一次跨地市抽调法官、律师对陕西近年遗留的信访案件进行评查,他的案子也在其中。评查小组共三人,一位是延安市中院法官,一位是咸阳中院法官,还有一位是省内知名律师刘华。

2023年11月21 日,刘华律师接受采访时说,因为曾经在检察院工作,后来从事律师工作。“我今年已经71岁,讲真话是我一贯的作风,还原事情本来的面目是我追求的目标。”刘华说。

刘华律师在《评查符仁乾案律师意见书》中写道:“通过10余天仔细阅卷审核证据,特别是认真审查了平利县法院的一审、重审判决书和安康中院二审民事判决书,认真分析后认为,二审上述判决在实体处理上确实存在如下问题……”

刘华认为,安康中院在此案判决认定的事实存在多处错误判决,违反了“不告不理”“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等多项原则。“故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并彻查错判之根本原因,重新启动案件的再审程序,以期达到司法公正的最佳社会效果”。

虽然强势的周建明最终因贪腐落马,同时案件也历经了“评查”,但符仁乾一案仍然迟迟无法启动纠正程序。

20多年前的两个原始股东,共同开创了一家公司,命运却截然不同:如今,王某凭靠刘家沟的石矿山获得了巨额财富,俨然已是当地首富;而符仁乾却陷入司法纠葛中,二十多年来苦寻出路。

符仁乾相信,无论市场如何风云变幻,法治则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应当维护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市场秩序。

符仁乾在给安康中院最新的反映材料里写道:请求贵院党组并刘娟院长,“以刀刃向内、勇于纠错的自我革命精神,利用院长发现审查机制,重新审查举报人的民事案件,塑造司法部门风清气正的历史担当,彰显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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