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自律處分信息,啓迪環境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作爲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存在以下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爲:一是2017年、2018年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啓迪環境通過提前確認或虛假確認總包合同收入,導致2017年、2018年年報中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等項目存在虛假記載。二是未及時披露被列爲失信被執行人情況。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啓迪環境予以嚴重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財務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時任董事長文一波、時任財務總監王志偉、時任財務負責人萬峯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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