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大連市分行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大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爲:1、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2、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3、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4、與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者與其進行交易。

中國人民銀行大連市分行對大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446 萬元;作爲相關負責人,時任該行行長的劉剛被罰5萬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