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中心宣稱預繳養老牀位費,可每月收取固定收益,未來享受高級養老服務,衆多老人紛紛投資該項目。11月23日記者從北京一中院獲悉,該起以提供養老服務爲名進行集資詐騙案判決,被告人王某獲刑10年,並被責令退賠集資參與人經濟損失。

王某於2018年9月登記註冊北京某某養老中心(普通合夥),在無能力支付場地租金和裝修改造費用,不具備向社會面開展養老服務條件的情況下,謊稱本人和民政部有“關係”,老年人繳費後可直接入住養老中心享受養老服務,繳費後不入住的,養老中心每月返還“牀位補貼”費,預繳的養老費可在入住後抵扣使用。王某以該養老中心的名義舉辦推介會、組織飯局,向不特定老年客戶宣傳上述養老項目,與39名客戶簽訂《養老機構牀位租賃服務合同》《委託租賃確認函》,收取預付養老服務費共838.6萬元。后王某以養老項目尚未完工等爲由,未安排客戶入住。

到案后王某拒不交代資金去向,後法院查明其將收取的養老服務費用於向介紹人、員工發放工資佣金、向客戶返利、支付房租、投資餐廳、組織老年人舉辦活動、宴請、旅遊等,造成被害人經濟損失共700餘萬元。

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責令其退賠集資參與人的經濟損失。王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北京一中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提示

老年人如何選擇養老機構,挑選養老服務?

一要審查資質。2018年12月29日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廢除了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制,改爲養老機構設立備案制。此前開辦的養老機構完成工商登記後,應向民政部門申請,獲取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未獲得許可和依法登記前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費用、收住老年人。老年人不僅要查看養老機構營業執照,還應要求其提供已在民政部門進行備案的相關證明。

二要實地考察。根據《養老機構管理辦法》規定,養老機構是指依法辦理登記,爲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牀位數在10張以上的機構。合法的養老機構還應有提供養老服務所必需的食宿、消防、醫療衛生、安全保障等設備設施和環境條件。

三要考察口碑。2018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養老機構分爲五個等級。級數越高,表示養老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綜合能力越強。2023年10月24日,北京市民政局發佈《北京市養老機構“風險+信用”綜合評價實施方案》確立了我市養老機構的信用評價分級標準。老年人不僅可通過市場上相關信用評價平臺查看市場評價,亦可通過民政部門查看養老機構的官方等級及信用風險情況,選擇“靠譜”的養老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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