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 國泰君安安睿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准予國泰君安安睿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23】1881號)進行募集。

2. 本基金爲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方式爲契約型開放式。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記機構均爲上海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託管人爲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本基金將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8日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銷售機構公開發售。基金管理人根據認購的情況可適當調整募集時間,並及時公告,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集期限。

5. 基金份額類別設置: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約定以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根據基金實際運作情況,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基金管理人可停止基金份額的銷售、增加新的基金份額類別或對基金份額分類辦法及規則進行調整等,此項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調整實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時公告。

6. 募集規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規模上限爲80億元人民幣(不包括募集利息,下同),募集規模接近、達到或超過80億元的,基金可提前結束募集,超過募集規模上限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採用末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實現規模的有效控制。

7. 本基金募集對象爲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8. 認購最低限額: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通過非直銷銷售機構認購,單個基金賬戶首次最低認購金額爲1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爲1元(含認購費),具體認購金額由各非直銷銷售機構制定和調整。通過本基金管理人官網交易平臺認購,單個基金賬戶首次最低認購金額爲1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爲1元(含認購費)。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認購,單個基金賬戶的首次最低認購金額爲1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爲1元(含認購費)。

9. 基金管理人可以對募集期間的單個投資人的累計認購金額進行限制:如本基金單個投資人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50%,基金管理人可以採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額數以基金合同生效後登記機構的確認爲準。

10. 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認購費按每筆認購申請單獨計算。認購申請一經登記機構受理不得撤銷。

11. 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須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

12. 投資者應保證用於認購的資金來源合法,投資者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約上或其他障礙。

13. 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並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構(即上海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確認結果爲準。投資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後到各銷售機構查詢最終成交確認情況和認購的份額。

14. 本公告僅對國泰君安安睿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髮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瞭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本公司官網(www.gtjazg.com)和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國泰君安安睿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15. 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佈在本公司網站(www.gtjazg.com)。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了解基金募集相關事宜。

16. 各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以及開戶、認購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各銷售機構諮詢。

17. 對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方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95521)及直銷中心專線電話(021-38032359)諮詢購買事宜。

18. 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募集安排做適當調整。

19. 風險提示

本基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基金淨值會因爲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全面瞭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並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於基金投資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投資者申購、贖回失敗的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本基金的具體風險詳見招募說明書“風險揭示”章節。

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業績並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投資人在認購(或申購)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是一種債券性質的金融工具。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主要包括資產風險以及證券化風險。資產風險源於資產本身,包括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等。證券化風險主要表現爲信用評級風險、法律風險等。

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履行相應程序後,可以啓動側袋機制,具體詳見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有關章節。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並不辦理側袋賬戶的申購贖回。請基金份額持有人仔細閱讀相關內容並關注本基金啓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風險。

《基金合同》生效後,連續5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淨值低於5000萬元情形的,本基金將依據《基金合同》的約定進入基金財產清算程序並終止,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因此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可能面臨《基金合同》自動終止的風險。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但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況

1. 基金名稱

國泰君安安睿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19400)

2. 基金運作方式和類型

契約型開放式,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3. 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4. 基金份額面值

每份基金份額髮售面值爲1.00元人民幣。

5. 基金投資目標

本基金以固定收益品種爲投資對象,力爭獲取風險控制下的穩健收益。

6. 募集對象

本基金募集對象爲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7. 募集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爲自基金份額髮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

(2)本基金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8日公開發售,同時面向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銷售。基金管理人根據認購的情況可適當調整募集時間,並及時公告,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集期限。

(3)本基金自基金份額髮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 2 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於 2 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於 200 人的條件下,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髮售,並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並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4)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爲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爲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的具體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爲準。

(5)自基金份額髮售之日起三個月內,基金合同未達到法定生效條件,則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將承擔全部募集費用,並將所募集的資金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結束後30天內退還給基金認購人。

二、認購方式與相關規定

1. 認購方式

本基金認購採取金額認購的方式。

2. 認購費率

本基金的具體認購費率如下:

本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由認購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註冊登記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3. 認購份額的計算

(1)對於認購本基金的投資者,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爲:

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淨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淨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淨認購金額+認購資金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認購費用爲固定金額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淨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淨認購金額+認購資金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2)本基金認購份額的計算包括認購金額和認購金額在基金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具體數額以本基金登記機構計算並確認的結果爲準)折算的基金份額。認購費用以人民幣元爲單位,認購份額的計算結果均按四捨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者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100,000元,所對應的認購費率爲0.50%。假定該筆認購金額產生利息50.50元。則認購份額爲:

淨認購金額=100,000/(1+0.50%)=99,502.49元

認購費用=100,000-99,502.49=497.51元

認購份額=(99,502.49+50.50)/1.00=99,552.99份

即:投資者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假定該筆認購金額產生利息50.50元,可得到99,552.99份基金份額。

基金管理人可以針對特定投資人開展費率優惠活動,詳見基金管理人發佈的相關公告。

4. 募集期利息的處理方式

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爲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的具體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爲準。

5. 認購的確認

投資者在T日規定時間內提交的認購申請,通常可在T+2日到原認購網點查詢認購申請的受理情況。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並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爲準。對於認購申請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並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6. 按有關規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師費、會計師費和信息披露費在基金認購費中列支。

7. 投資人認購基金份額採用金額認購方式。投資人認購時,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繳款。投資人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認購費按每筆認購申請單獨計算,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得撤銷。

三、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 注意事項

1. 個人投資者不得委託他人代爲開戶。

2. 個人投資者不能直接以現金方式申請認購。

3. 個人投資者通過非直銷銷售機構辦理基金業務,必須事先開立非直銷銷售機構指定的資金賬戶卡;個人投資者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基金業務,必須事先開立銀行活期存款賬戶,今後投資者認(申)購、贖回、分紅及無效認(申)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均只能通過此賬戶進行。

4. 個人投資者可在非直銷銷售機構指定的網點認購基金,還可以選擇到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或登陸本公司網上直銷系統辦理。

(二) 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 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髮售日的9:30至15:00(週六、週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2. 開立基金賬戶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並由本人簽字的《賬戶業務申請表》及附件;

(2)提供由本人簽字的《傳真及電子郵件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3)提供由本人簽字的《電子簽名約定書》一式兩份;

(4)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供簽署的正反面複印件;

(5)出示投資者本人的指定銀行儲蓄存摺(卡)原件並提供簽署的複印件;

(6)本公司直銷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3. 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需準備以下資料:

(1)填妥並簽署的《交易業務申請書》;發送到直銷郵箱[email protected]或傳真至021-38909008;

(2)個人投資者應在提出認購申請當日前提供《交易業務申請書》。

尚未開戶者可同時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4. 投資者提示

(1)請有意認購基金的個人投資者儘早聯繫直銷中心索取開戶材料和交易業務申請書。

(2)直銷中心與非直銷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的業務申請表不同,個人投資者請勿混用。

(3)直銷中心諮詢電話:(021)38032359 (021)38674948。

(三) 通過本公司網上直銷系統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 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髮售期間全天。

2. 開立基金賬戶

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手機應用市場搜索“國泰君安資管”下載APP,或點擊鏈接(https://app.gtjazg.com/download.html)下載國泰君安資管APP。

國泰君安資管APP開立基金賬戶流程:

(1)使用個人手機號註冊賬號;

(2)上傳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清晰照片;

(3)補充投資者的個人信息;

(4)綁定投資者本人的銀行儲蓄卡;

(5)信息審覈通過後,即可開設基金賬戶。

3. 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通過“國泰君安資管”APP辦理認購申請需滿足以下條件:

(1)已註冊並登陸“國泰君安資管”APP;

(2)成功在“國泰君安資管”APP上開設基金賬戶;

(3)完成風險測評並滿足產品風險匹配要求;

(4)提交認購申請。

4. 投資者提示

(1)請個人投資者從官網或合法正規應用市場下載“國泰君安資管”APP;

(2)如在“國泰君安資管”APP開戶及認購遇到問題,可以聯繫客服電話:95521。

(四) 非直銷銷售機構

個人投資者在非直銷銷售機構的開戶及認購手續以各非直銷銷售機構的規定爲準。

(五) 繳款方式

1. 通過本公司網上直銷系統認購的個人投資者需準備足額的認購資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網上直銷系統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在提交認購申請時通過實時支付的方式繳款。

2. 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認購的個人投資者,則需通過全額繳款的方式繳款,具體方式如下:

(1)個人投資者應在提出認購申請當日17:00之前,將足額認購資金劃至本公司在興業銀行工商銀行等開立的直銷專戶。

a. 戶名:上海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營業部

賬號:216200100102989440

大額行號:309290000107

b. 戶名:上海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營業部證券專櫃

賬號: 1001202929026073602

大額行號:102290020294

c.其他直銷專戶信息,請見本公司網站。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上海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銷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2)投資者在銀行填寫劃款憑證時,請寫明用途。

3.通過非直銷銷售機構認購的個人投資者,需準備足額的認購資金存入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由非直銷銷售機構扣劃相應款項。

4.以下情況將被視爲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者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

(1) 投資者已繳款,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2) 投資者已繳款,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3) 投資者繳款金額少於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4) 投資者繳款時間晚於基金認購結束日本公司截止時間的;

(5) 其它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四、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注意事項

1. 機構投資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

2. 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可以在非直銷銷售機構指定的基金銷售網點認購,還可以選擇到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

3. 投資者不能直接以現金方式認購。

4.在本公司直銷中心開戶的機構投資者必須指定一個銀行賬戶作爲投資基金的結算賬戶,今後投資者贖回、分紅及無效認(申)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均通過此賬戶進行。在非直銷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認購的機構投資者應指定相應的銀行活期存款賬戶或在券商處開立的資金賬戶作爲投資基金的唯一結算賬戶。

(二)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 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髮售日的9:30至15:00(週六、週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2. 開立基金賬戶

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經辦人)簽章的《賬戶業務申請表》(機構版)及附件;

(2)提供填妥並由機構蓋章的《業務授權委託書》一份;

(3)提供填妥並由機構蓋章的《傳真及電子郵件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4)提供填妥並由機構蓋章的《電子簽名約定書》一式兩份;

(5)企業、合夥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複印件加蓋公章各一份(正副本皆可,三證合一的機構客戶可以僅提供營業執照);基金會:法人基金會登記證書複印件加蓋公章各一份;社會團體: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複印件加蓋公章各一份;

(6)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及身份證明、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機構受益所有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7)提供加蓋單位公章並由銀行出具的銀行賬戶證明覆印件;

(8)本公司直銷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3. 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需準備以下資料:

(1)加蓋預留印鑑和授權經辦人簽字的《交易業務申請書》發送到直銷郵箱[email protected]或傳真至021-38909008;

機構投資者應在提出認購申請當日15:00前提供《交易業務申請書》。

尚未辦理開戶手續的投資者可提供規定的資料將開戶與認購一起辦理。

4. 投資者提示

請有意認購基金的機構投資者儘早聯繫直銷中心索取開戶材料和交易業務申請書。

5. 直銷中心與非直銷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的業務申請表不同,投資者請勿混用。

6. 直銷中心諮詢電話: 021-38032359 、021-38674948

(三)非直銷銷售機構

機構投資者在非直銷銷售機構的開戶及認購手續以各非直銷銷售機構的規定爲準。

(四)繳款方式

1. 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認購的投資者,則需通過全額繳款的方式繳款,具體方式如下:

(1)機構投資者應在提出認購申請當日17:00之前,將足額認購資金劃至本公司在興業銀行、工商銀行等開立的直銷專戶。

a. 戶名:上海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營業部

賬號:216200100102989440

大額行號:309290000107

b. 戶名:上海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營業部證券專櫃

賬號: 1001202929026073602

大額行號:102290020294

c. 其他直銷專戶信息,請見本公司網站。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上海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銷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2)機構投資者在銀行填寫劃款憑證時,請寫明用途。

2. 通過非直銷銷售機構認購的機構投資者,需準備足額的認購資金存入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由非直銷銷售機構扣款。

3. 以下情況將被視爲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者的指定資金結算賬戶:

(1)投資者已繳款,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2)投資者已繳款,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3)投資者繳款金額少於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4)投資者繳款時間晚於基金認購結束日本公司截止時間的;

(5)其它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五、過戶登記與退款

1. 本基金登記機構(上海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結束後對基金權益進行過戶登記。

2. 在發售期內被確認無效的認購資金,將於認購申請被確認無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的結算賬戶劃出,在發售結束後被確認無效的認購資金,將於驗資完成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的結算賬戶劃出。

六、基金資產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1. 募集截止後,基金管理人根據登記機構確認的數據,將有效認購資金(不含認購費)劃入在託管行的專用賬戶,基金管理人委託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資產進行驗資並出具報告,登記機構出具認購戶數證明。

2. 若基金合同達到生效條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規定辦理了基金驗資和備案手續後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3. 若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則基金管理人應承擔全部募集費用,並將已募集資金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結束後30天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七、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公司名稱:上海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南蘇州路381號409A10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669號博華廣場22-23層及25層

設立日期:2010年8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陶耿

聯繫電話:(021)38676999

聯繫人:徐愷

(二)基金託管人

名稱: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東一路12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博成路1388號浦銀中心A棟

法定代表人:鄭楊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9日

聯繫人:朱萍

聯繫電話:021-31888888

(三)銷售機構

1. 直銷機構

(1)上海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註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南蘇州路381號409A10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669號博華廣場22-23層及25層

法定代表人:陶耿

電話:021-38676999

聯繫人:甘珉

網址:www.gtjazg.com

(2)上海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直銷系統

2. 非直銷銷售機構

募集期間,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變更非直銷銷售機構,並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四)登記機構

名稱:上海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南蘇州路381號409A10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669號博華廣場22-23層及25層

法定代表人:陶耿

電話:021-38676999

聯繫人:茹建江

(五)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樓

負責人:廖海

電話:(021)51150298

傳真:(021)51150398

經辦律師:廖海、劉佳

聯繫人:劉佳

(六)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註冊會計師

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環路1318號星展銀行大廈507單元01室

辦公地點:中國上海市浦東新區東育路588號前灘中心42樓

執行事務合夥人:李丹

電話:(021)23238888

傳真:(021)23238800

經辦註冊會計師:薛競、段黃霖

聯繫人:薛競

上海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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