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財聯社記者 封其娟

財聯社11月29日訊(記者 封其娟) 在“刻倆蘿蔔章騙了300億”衝上熱搜話題後,轟動一時的“承興系”詐騙案重回公衆視野。

11月28日晚間9時許,歌斐資產通過微信公衆號發佈了《關於近期“承興案件”相關發佈失實的鄭重聲明》,開篇直言近日網絡上傳播“承興案件”相關內容嚴重失實,已嚴重侵犯該司名譽權並誤導投資人和公衆。同時歌斐表示,該案件正在審理階段,公司建議相關各方都尊重司法,不要誤導公衆,公司已就相關不實發布內容開展依法投訴、要求相關方停止侵權行爲等維權工作。

該聲明指出,承興方有關主體的刑事詐騙涉及歌斐以及其他多家金融機構,歌斐代表所管理的相關私募基金,作爲該欺詐案件受害者之一,於2019年事發第一時間果斷採取司法維權行爲,盡最大努力維護全體基金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積極推動風險化解。

市場近日再度關注“承興系”一案,源於歌斐資產11月24日對京東以及3家承興系公司提起的訴訟在上海市金融法院開庭審理。作爲原告歌斐資產,要求被告京東等公司償還其在“承興系”刑事案件中被認定的全部損失35億餘元。

京東成爲被告,該訴訟一經披露便引發市場諸多關注及討論。但根據一審判據書,京東並無工作人員參與或知情,與京東公司相關的詐騙行爲,也都是承興系多位人員以僞造工牌、冒用身份、利用快遞員等方式,在原諾亞基金團隊資深副總監方建華的配合下完成。於是,“京東背鍋”、“歌斐爲轉移矛盾,京東成替罪羊”的觀點開始流出。

實際上,最爲市場所指摘的包括諾亞財富的盡調、面籤流程形同虛設,讓承興方有空可鑽。

包括承興系案在內,諾亞財富曾多次陷入金融暴雷事件,風控漏洞頻出。就在今年8月,江蘇證監局因基金併購過程中披露信息與實際不符,對歌斐出具了警示函。這已經是江蘇證監局二度處罰歌斐了。早在2018年,諾亞香港曾因“風險評估不完善,內部系統和監控缺失”等不規範行爲被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處罰500萬港元。

倆蘿蔔章騙了300億的承興案

被騙了錢的諾亞財富,此次將矛頭對準的不只是承興系,還有京東。

據天眼查披露,京東之外,諾亞財富旗下歌斐資產、上海自言汽車租賃服務有限公司(原諾亞“上海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還向廣東中誠實業控股有限公司、蘇州晟雋營銷管理有限公司、廣東承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3家公司提起訴訟。經查,前兩者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以及另外一家公司的董事長,均爲羅靜,也是承興系公司實控人。

2022年11月1日,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承興案”羅靜等人涉嫌合同詐騙及行賄等依法做出了判決。羅靜因犯合同詐騙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羅嵐犯合同詐騙罪獲刑十七年半,另有10名涉案的承興系員工獲三年四個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目前,羅靜的刑事案還在二審中,前述判決還未生效。

根據判決書描述,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承興系公司先後與蘇寧公司、京東公司開展供應鏈貿易,由承興系公司墊資爲京東公司、蘇寧公司開展采購業務。

同期,承興系公司在羅靜、羅嵐的安排下,利用與京東、蘇寧的供應鏈貿易背景,由羅嵐私刻2家公司印章,多位員工提供僞造的購銷合同等融資所需材料,虛構應收賬款,先後與諾亞公司旗下上海歌斐、湘財證券、摩山保理、雲南信託、安徽衆信等被害單位簽訂應收賬款轉讓及回購協議等合同,並在多名員工的配合下,採取假冒京東、蘇寧員工身份、截留並僞造應收賬款債權確認文書等方式,讓被害單位對虛構的應收賬款信以爲真,以此騙取被害單位融資款,並在明知供應鏈貿易融資不斷虧損,承興系公司已資不抵債的情況下持續騙取被害單位融資,所得款項用於償還過去融資項目及銀行借款的本息、支付各類費用等。

截至案發前,騙取被害單位共計300餘億元,實際造成上述被害單位經濟損失共計80餘億元。其中諾亞控股及旗下公司涉案金額約爲35億元,主要來自歌斐資產發起設立的創世核心企業系列私募基金。

而承興系公司造假成功的背後,與羅靜賄賂方建華、方建華利用職務之便爲承興系造假行爲大開綠燈,關係密切。據悉,方建華在業務對接、回訪盡調等方面爲承興公司造假提供了便利,從承興系收取300餘萬港幣。

在羅靜被上海警方刑拘2019年6月,方建華就已至上海公安局楊浦分局投案自首。2021年3月,上海楊浦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方建華犯非國家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罰金10萬元。

由上述判決書可知,通過印章鑑定、錄像調取、多份供詞等方式印證,京東公司、蘇寧公司未與承興系公司簽訂案件所涉底層購銷合同,而是“承興系”人員通過僞造印章及相關購銷合同等底層資料,虛構了兩家公司的應收款債權,並以此誘騙各被害單位進行融資合作。

另外京東公司從未收到承興系公司用於向上海歌斐融資涉案的21份《應收賬款確認函》,也未在回執欄蓋章,相關《採購合同》並非京東公司合同編號。送檢鑑定機構的部分《通知確認函回執》、59張《應收賬款轉讓確認函(回執)》上的“京東公司合同專用章”印文與京東公司提供比對的樣本上的同名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蓋印形成。

盡調、面籤流程形同虛設

羅靜有意詐騙,方建華里應外合。於是在承興系爆雷後,投資人出具聯名信展開聲討,要求歌斐公司等說明諾亞財富是否配合承興系公司造假、爲何無法識別僞造的京東印章等十項疑問。投資人認爲創新核心基金暴雷三年,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刑事案件認定事實清晰、責任明確,諾亞卻仍繼續推卸責任。

作爲一家爲業界熟知的專業資管機構,諾亞財富的專業性在承興系詐騙案中備受拷問:一方面,盡職調查幾乎形同虛設;另一方面,在涉及京東的大額業務中連必要的面籤都沒有做到。據悉,諾亞財富曾在業務培訓中強調,爲避免蘿蔔章造假風險,應收賬款轉讓確認函必須面籤;並且從發行基金到爆雷的2年見,諾亞財富竟對詐騙一事沒有絲毫察覺,風控能力也受到市場質疑。

承興系案之外,諾亞財富多次陷入金融暴雷事件,投資者蒙受較多損失。

2014年8月,由萬家共贏資產管理公司發行、諾亞財富支持募集的萬家共贏景泰基金,被爆出基金管理人景泰管理公司蓄意詐騙,擅自挪用通過諾亞募集存放在託管銀行的鉅額資金,被法院認定爲“合同詐騙罪”,這款資金被挪用的產品曾被介紹爲“諾亞最安全ABS”。

時隔2年,諾亞財富承銷的酒店私募股權資金悅榕基金被曝“爛尾”。有投資人稱,在此前的宣傳中諾亞財富承諾“3.4倍回報、四年半收回本金、六年後上市”的收益目標,但在該基金承諾的2016年,該項目並未上市,直到2017年底才完成退出,最終通過股權轉讓協議實現了1.3倍的退出淨值。

緊接着,諾亞財富接連踩雷樂視、輝山乳業、暴風集團等,於是,市場也開始詬病諾亞財富風控漏洞頻出。

早在2018年,諾亞香港就因“風險評估不完善,內部系統和監控缺失”等不規範行爲被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處罰500萬港元;同年,歌斐資產因“沒有履行誠實信用義務、審慎勤勉義務”被證監會江蘇證監局出具警示函,今年8月,江蘇證監局再度對歌斐出具警示函,原因是其基金併購過程中披露信息與實際不符。

諾亞爲何如今將矛頭指向京東?

在承興系編織的詐騙網絡裏,京東顯然是被無辜牽連的,並未配合承興公司實施詐騙行爲,卻被承興系相關人員冒充京東員工,利用京東辦公場所致使上海歌斐陷入錯誤認識。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即債權轉讓行爲通知債務人即可,是否在“應收賬款轉讓確認函”中“蓋章”並不影響羅靜系公司與諾亞系公司債權轉讓關係的成立。京東不是與其發生合同關係的主體,也並不存在“代理”或“被代理”行爲,故沒有要求京東回購債權或依據民法典第167條規定要求京東承擔連帶責任的適用空間。

在多位法律界人士看來,諾亞財富方面對京東的債務訴求很難成立。

20222年,上海金融法院對暴雷受害方新駿保理公司起訴蘇寧易購及其承興系供應商智寶公司的民事案件做出判決。但法院認爲,蘇寧的合同專用章及工作人員身份均爲承興系僞造,以此爲基礎簽訂的合同不符合蘇寧的真實意願,故不支持讓蘇寧來承擔暴雷賠償責任,受害方應當向承興系供應商智寶公司主張回購責任。

不難發現,這起訴訟與諾亞財富此番起訴京東及承興系3家公司,可謂如出一轍。參照上述案件的判決結果,似乎可以窺見諾亞對京東的訴訟結果。

有意思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全國法院系統2022年度優秀案例分析評選結果顯示,上述涉及蘇寧的案例被評爲民事二等獎案例,成爲全國法院系統與商業保理經濟活動相關的僅有的2個獲獎案例之一。

承擔大額損失的投資人如今最關注的還是資金贖回問題,據悉諾亞已發佈延期公告,但比較明確的是承興系如今已無償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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