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2 月 4 日消息,IT之家從深圳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官方公衆號獲悉,近日,《深圳經濟特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經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並將於明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針對大數據殺熟、誘導式消費、預付款“跑路”等消費領域的一些突出問題,制定了有針對性的規範性制度和措施,以更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益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IT之家注意到,針對誘導和欺騙老年人購買保健品的問題,《條例》專門規定,經營者通過上門推銷、會議營銷、集中授課、健康講座、專家義診、免費檢查、免費體驗、免費或低價旅遊等方式向 60 週歲以上的老年消費者推銷保健產品或者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產品的,老年消費者有權自收到產品之日起 7 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此次立法還強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規定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或服務,不得刊登、播放、張貼或散發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廣告。

針對網絡購物的商品評價,《條例》規定,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在展示商品或者服務的評價時採用誤導性方式,包括將好評前置、差評後置,沒有法定理由刪除或者隱匿評價,未顯著區分不同商品或者服務的評價等。網絡經營者不得虛構點擊量、播放量、關注度等流量數據,不得虛構點贊、打賞等交易互動數據。

針對自動續費問題,《條例》要求採取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方式提供服務的網絡交易經營者徵得消費者同意,不得默認勾選、強制捆綁開通;在消費者開通服務前,要以顯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語言向消費者告知服務的內容,扣費的金額和方式等信息;在服務期間,要爲消費者提供簡便的隨時取消或者變更服務的途徑;在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日期前 5 日,要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消息推送等有效途徑將服務內容、扣費金額等事項告知消費者。

針對盲盒信息不透明、誇大宣傳等問題,《條例》要求盲盒等隨機銷售經營者以顯著方式公示抽取規則、商品或者服務分佈、提供數量、抽取概率等關鍵信息。經營者實際市場投放應當與公示信息一致,不得篡改抽取概率,改變抽取結果。鼓勵隨機銷售經營者通過建立保底機制等方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針對預付式消費存在的問題,《條例》結合深圳市實際,要求加強預收款合同管理,明確經營者應當與消費者約定預收款合同的具體事項,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則作有利於消費者的解釋。要求經營者在終止經營、歇業或者變更直接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經營場所前十五日發佈告示,並以電話、短信等有效途徑告知消費者,否則將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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