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評論員 李蕾

12月4日,上海證監局、上海金融法院聯合發佈10件涉私募基金典型案例,嚴懲私募基金違法違規的新聞在行業裏刷屏了。

筆者仔細看了發佈的這10個案例,發現了一些規律。例如,上海證監局發佈的是近年來稽查或行政處罰的5件典型行政違法案例,其違法違規行爲涉及侵佔挪用基金財產、未按規定披露信息、以複雜交易損害投資者利益、將產品賣給不適格投資者等等,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責任人員的違法責任進行了嚴格追究。

此外,這次除了採用行政處罰、市場禁入等行政手段,上海證監局還在加強與司法機關的協作,例如加強案件查辦中行政調查與刑事司法部門統一部署與緊密協作等,進一步增強對行業的監管和對私募違法違規行爲的“零容忍”。上海金融法院發佈的案例情況與此類似,相關判決也體現了清晰界定私募基金參與主體權責等重要意義。

還有一個熱門事件可以結合一起來看,那就是曾經的“最牛私募”、產品曾創下三年52倍業績的建泓時代及其高管在本月初被深圳證監局採取了行政監管措施。此前建泓時代已經因爲信息披露不及時、內控管理存在缺陷等原因被中基協處罰過,並在10月決議解散。

在筆者看來,對私募基金違法違規的嚴懲,並不是單個的孤立事件。近段時間來,多傢俬募機構發生違約行爲導致兌付困難,引發行業和投資者廣泛關注,也有行業專家提示要進一步加強對私募基金的監管。我們應該結合這些行業現象,用一個更加立體化的縱深視角來看待這套“組合拳”。

今年9月,私募行業的首部行政法規《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實施,意味着私募基金正式進入強監管時代;10月底召開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也強調,要全面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化解風險,堅持在市場化法治化軌道上推進金融創新發展,推動我國金融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隨着私募行業的不斷發展,圍繞私募基金規範化運作的監管和協會自律督促都在步入常態化。在此背景之下,上海證監局、上海金融法院聯合發佈涉私募基金典型案例,是爲了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更好地落實《條例》相關規定,促進私募基金行業規範運作和健康發展。而近期監管頻頻開出重量級罰單,也是一種態度和力度的傳達。

另一方面,在行業內部,在一系列風險事件和強監管態勢下,私募行業生態也在悄然生變。私募機構正在不斷自律革新,堅守合規底線應該成爲一項行業共識。

筆者認爲,當前私募機構的自律還應該從多個方面發力。首先要明確,合規底線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生命線,其實控人和其他高管應該持續學習私募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其次,進一步強化私募機構合規運營責任,加強自律規則體系建設,健全內控制度,提升管理人內部的整體合規水平;第三,在合規基礎上不斷提升專業水平,聚焦投資主業,平衡短期利益與長期發展、風險與收益,實現長久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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