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日海智能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下稱“處罰告知書”),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時任高管進行處罰。

根據處罰告知書,日海智能涉嫌存在商譽減值金額覈算錯誤、子公司股權處置收益覈算錯誤、重慶聯通IDC項目覈算錯誤及重大融資成分項目覈算錯誤的違法事實。

上述事實對日海智能2018至2021年利潤總額影響金額分別爲虛增3343.32萬元、虛增368.29萬元、虛增878.12萬元、虛減3014.19萬元,分別佔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37.58%、5.13%、1.5%、348.41%,導致日海智能在這四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對此,證監會深圳監管局擬決定對日海智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董事長楊字翔、時任總經理、董事楊濤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劉平、時任財務總監丁藝、時任財務總監馬玉峯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80萬元罰款;對時任獨立董事宋德亮、時任財務部經理、財務副總監餘明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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