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套現387萬元公司資金,大地財險“90後”員工獲刑九年並遭終身禁業|局外人

界面新聞記者 | 董林楊(實習)張曉雲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雲南監管局披露一則行政處罰,劉某原是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地財險”)雲南分公司新零售/線上渠道部渠道助理,對大地財險雲南分公司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事項負有責任,劉某被罰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

界面新聞記者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1994年出生的劉某,時任大地財險雲南分公司渠道助理。因涉嫌犯職務侵佔罪,已經於2020年11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7日被逮捕。

經法院查明,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間,劉利用擔任大地財險雲南分公司新零售暨線上助理,負責對公司的客戶進行禮品發放、優惠政策配置及管理的職務便利,以爲客戶充值加油卡的方式將其經手的公司資金套現後用於個人揮霍。

經司法會計審計非法佔有的資金共計人民幣386.6元。上述行爲被公司發現後,劉已於案發前退還贓款130元。

法院認爲,劉某無視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錢款佔爲己有,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職務侵佔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確認。劉某被採取強制措施前主動向單位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屬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劉某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罰。

法院一審判決劉某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責令劉某退賠被害單位大地財險雲南分公司人民幣256.6元。

2023年3月發佈的《中國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犯罪問題研究白皮書(2022)》顯示,2015年至2022年,全國法院審結的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犯罪案件中,職務侵佔罪275件,佔比7.65%;保險類金融機構涉訴案件佔比17.64%;其中有職務記錄的被告人共4468人,一般員工佔比67.23%,意味着在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犯罪案件中,近七成爲基層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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