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興精工(002547.SZ)實控人內幕交易案件的判決結果出爐。

據春興精工12月15日晚間披露,公司12月15日收到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根據判決結果,春興精工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孫潔曉犯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春興精工表示,公司實控人孫潔曉自20187月起已不在公司擔任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上述判決系孫潔曉的個人事務,不會影響孫潔曉股東權利的行使及公司的正常業務運作,不會對公司的控制權構成影響。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一切正常、管理團隊穩定。

從公開信息看,2018年1月9日,當時證監會就向孫潔曉出具了《調查通知書》,因其涉嫌內幕交易,對其進行立案調查。2019年3月21日,春興精工披露了中國證監會向孫潔曉先生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孫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外加罰款和十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2019年10月28日,春興精工披露孫潔曉因涉嫌內幕交易罪被取保候審。2023年2月10日,孫潔曉又收到了蘇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與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傳票》,其因涉嫌內幕交易罪被提起公訴。如今總算是下了判決。

春興精工問題多多,公司還於2023811日收過一份監管函。據悉,公司全資孫公司蘇州春興商業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春興保理”)20164月開始與深圳普創天信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創天信”)開展保理業務,公司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孫潔曉作出承諾,若普創天信到期無法歸還保理欠款,則由其以自有資金代爲償還保理欠款。公司未及時披露孫潔曉關於保理業務所作承諾事項,未在2016年至2020年定期報告中披露前述承諾事項及進展情況。直至20224月,纔在2021年年度報告中披露累計對普創天信提供商業保理金額3.20億元,收回本金2.40億元,剩餘8000萬元由孫潔曉履行承諾代普創天信償還。孫潔曉作爲公司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未勤勉盡責,對上述信息披露違規行爲承擔主要責任。

2023926日,春興精工又收到過一次通報批評。內容顯示,2023131日,春興精工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2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2800萬元至4000萬元,較上年同期扭虧爲盈。2023420日,春興精工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修正預告》,將2022年度預計淨利潤向下修正爲虧損13000萬元至17000萬元。2023428日,春興精工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顯示,2022年度經審計淨利潤爲虧損14320.56萬元。春興精工業績預告披露的預計淨利潤與經審計淨利潤差異較大,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

上述行爲違反規定,董事長袁靜、總經理吳永忠、財務總監董作田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負有重要責任。對此深交所給予春興精工、董事長袁靜、總經理吳永忠、財務總監董作田以通報批評處分。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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