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城(01668)发布公告,内容有关于2024年4月到期的9.0%优先票据、2024年6月到期的9.0%优先票据、于2024年7月到期的9.0%优先票据、2024年10月到期的9.0%优先票据、2024年12月到期的9.0%优先票据的征求同意的修改。

公司重视与持有人的关系,致力于维护每位持有人的权益。有鉴于此,公司认真考虑持有人就征求同意提供的反馈后,决定优化征求同意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1)实行强制赎回义务,公司将在2024年1月31日分别赎回每一系列票据在付款日未偿还的本金总额的4%,(2)修订分期偿还计划,在相关分期付款日增加额外的分期偿还款项,分别为每一系列票据在付款日未偿还的本金总2额的5%,以及(3)将南昌华南城作为指定的在岸资产。公司谨此宣佈对征求同意进行某些修改,即时生效。如果原征求同意声明与补充征求同意声明的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征求同意声明的条款为准。

修改后,提前到期日、早期同意费和末期同意费不再适用于征求同意,到期日亦延长至伦敦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下午4时正(延长到期日)。根据征求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公司将于付款日向在延长到期日或之前有效递交(且未有效撤销)同意的每位持有人按照每1000美金票据面值支付5.0美元现金(同意费),于激励费付款日向在延长到期日或之前有效递交(且未有效撤销)同意的每位持有人按照每1000美金票据面值支付10.0美元现金(激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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