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博物館#這本論文集收有我近年寫作的8篇文章。

這些文章,都圍繞東周禮書所見的酒器等級禮制而展開。在傳統時代,“爵”是飲酒器之名,同時“爵”又成了最古老、最富連續性的一種品位之名;“尊”是盛酒器之名,同時“尊”又成了一個最重要的地位用詞。“爵”“尊”二字在殷商甲骨文中就存在了。在殷商的青銅禮器中,酒器竟佔到了70%-80%。周代青銅器中,食器的比例雖然大增,但重大典禮如祭祀、饗宴、射侯等,獻酒飲酒仍構成了其核心環節。而這一情況,就被記錄於東周禮書之中了。不難推知,在先秦等級禮制中,酒器必曾佔有過特殊重要地位,所以才使“爵”“尊”等酒器之名變成了最重要品級、地位用詞。在凝聚了先秦禮樂精華的禮書之中,可以看到各色人等、各個爵級,在不同典禮的不同環節上使用着不同名稱的酒器,其間的等級關係,就是本論文集的研究對象。討論的焦點是酒爵(及酒尊)等級與人之爵級的對應關係,所以題名爲“酒之爵與人之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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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足銅爵,二里頭出土

我開設了一門很冷僻的課程:中國古代官階制度。課程的內容,就是把歷代爵秩品階之類,一樣一樣地講給學生聽。而“先秦爵制”這一講排在最前面,每輪課都得從這兒講起,沒法繞行,所以在這一講上花的精力就多一些。所見疑問、難點所引發的興趣,與隨之而來的檢索推敲,也相應多了一些,結果就被拖進去了。

講先秦爵制,就會面對這麼一個問題:“公侯伯子男”與“公卿大夫士”這兩套品位,都名之爲“爵”。“爵”不是飲酒器嗎?爲什麼拿飲酒器的名稱來爲王朝品位命名呢?或謂“爵”的本義或起源,就是鄉飲酒禮上的行爵次序與坐席次序。我覺得這觀點很有洞見,就把它講給學生聽了。還在PPT中提供了幾個青銅三足爵的圖像,以收圖文並茂之效。東周禮書又記,行禮時所用的飲酒器,計有爵、觚、觶、角、散(即斝)五種,合稱“五爵”;《韓詩外傳》還說,“五爵”的容量分別是一到五升。這個知識點,也在課堂上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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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銅爵、觚、觶、角、斝示例

然而隨後又讀到,青銅三足爵及觚、觶、角、斝,自西周中期就不再鑄造了,在歷史舞臺上消歇了。那麼我的PPT上的青銅三足爵及觚、觶、角、斝圖像,就有問題了,因爲禮書所反映的是春秋禮制,而春秋時代已不會有上述那些青銅酒器了。不過,《儀禮》《周禮》《禮記》的當代各種註譯,以及各種經學辭典,衆口一辭,仍用那些青銅器來解說“五爵”。又,商周初青銅三足爵、角、斝,考古文物學者認爲是溫酒器,並非用於飲酒,而禮書“五爵”全都是飲酒器。也就是說,在商周初的爵、觚、觶、角、斝這五種青銅器與禮書“五爵”之間,至少存在着時代不合、功能不合兩大障礙。又,在宋代聶崇義的《三禮圖》中,“五爵”全是筒形杯,與宋代金石家所定名的“五器”器形絕異,學者因謂禮家與金石家所述飲酒禮器,是“沒有交集的兩個不同體系”。那麼其間的異同從何而來呢?仍是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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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西周的“五器”

雖然我不治先秦史,不治文物考古學,也不治經學禮學,但仍期望能在課上提供一個解釋。在摸索、推敲之中,腦海中忽而電光一閃,在“五爵”的一到五升的五等容量中看到了一把鑰匙,於是就形成了第一篇文章:《禮書“五爵”的稱謂原理:容量化器名》。我把商周初的青銅爵、觚、觶、角、斝稱爲“五器”,隨即提出:這“五器”與禮書“五爵”之所以不能畫等號,除了時代、功能兩大障礙,更在於二者的“稱謂原理”判然不同,“五器”是器形之別,而禮書“五爵”是容量概念,分別是一至五升的飲酒器之代稱。即如:

一升之飲酒器便稱之爲“爵”;

二升之飲酒器便稱之爲“觚”;

三升之飲酒器便稱之爲“觶”;

四升之飲酒器便稱之爲“角”;

五升之飲酒器便稱之爲“散”。

贅言之,“五爵”跟器形無關,皆容量之辭。這種命名策略,我稱爲“容量化器名”。期望這個出人意表的新說,能讓上述種種疑難渙然冰釋,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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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禮圖》中的“五爵”

禮書中“五爵”的具體用法,證實了“爵必爲五”“以小爲貴”“五等容量”三點。換言之,“五爵”及其容量等差確係信史,而不是漢儒的向壁虛構。禮學家一直有個“凡諸觴皆形同,升數則異”之說,而戰國宴樂圖中的宴樂場面,足以證明“凡諸觴皆形同”其說屬實:圖中的飲酒器全是觚形杯,三足器無影無蹤。既然“五爵”爵、觚、觶、角、散其實都是觚形杯,則引禮書“五爵”以證商周“五器”、或拿商周“五器”釋禮書“五爵”的各種既往做法,都屬沙上建塔、空中樓閣,不妨考慮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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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銅器嵌刻中的宴樂圖獻酒景象

古人採用“容量化器名”,用意有二。一是“業務考慮”,即這樣可以爲行禮提供便利;二是“政治考慮”,即可以利用容量之差區分身份地位。“五爵”使用原則是“以小爲貴”,即令尊者長者使用小爵、卑者幼者使用大爵,一升之爵最尊貴,五升之散最卑下,餘類推。由此,我把一套前所未知的“容量化”酒器,展示在讀者眼前了。在行禮獻酒時,須依一己或對方身份隨時換用大小酒爵,酒爵大小與尊卑長幼渾然一體、水乳交融,這樣一種奇特的飲酒禮俗,從世界史的範圍看,也是獨一無二、絕無僅有的。

不光是飲酒器,東周禮書所見盛酒禮器之名,我認爲也是“容量化器名”。燕禮、大射禮上所見酒器計有三等:瓦甒(或瓦大),方壺,缶。它們的用法及稱謂,大略如下:

容量五斗、供國君飲用的盛酒器,即稱“瓦甒”(或瓦大);

容量一石、供卿大夫飲用的盛酒器,即稱“方壺”;

容量大於一石、供士飲用的盛酒器,即稱“缶”。

可知這3種盛酒器,是根據容量及用途定器名的,至於其具體器形,須另行推求。我認爲所謂“瓦甒”(或瓦大)與“方壺”,其器形實際是青銅罍。這一認識,是根據《禮記·少儀》所載的一個擺放酒尊的規矩,推論而來的。具體推論過程,請看下一篇《“尊壺者面其鼻”辨──〈禮記·少儀〉一個文句的註譯問題》。

在燕禮及大射禮上,只有國君與酒尊能正面相對,這叫“唯君面尊”;酒尊的正面就是有鼻的一面,禮樂人員在陳設典禮時,就有了“尊壺者面其鼻”這個操作規範,提示在擺放酒尊時,尊鼻要向外、對着人。對這個“鼻”,當代註譯或釋爲壺嘴,或說是人臉紋飾中的鼻,或說是壺肚上的獸面裝飾。而我認爲,青銅罍在下腹部有一個獸首形的有孔凸起物,這便是《禮記·少儀》所說的“尊鼻”;“尊壺者面其鼻”的“壺”,其實物是青銅罍。“唯尊面君”具體怎麼“面”,涉及了酒尊、設尊人、酌酒人及賓主的不同朝向,傳統學者在此衆說紛紜,對之本文也有梳理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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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銅罍示例

宋人拿“五爵”爲商西周“五器”命名,那“五爵”之名從何而來呢?我認爲,“五爵”爵、觚、觶、角、散(斝)都是商代的器物舊名。在三足青銅爵及角、斝消歇後,這些器名被禮樂人員拿過來,爲不同容量的漆木觚冠名了。由此“爵”名發生轉移。而且“爵名轉移”還不止這一次。《由〈三禮圖〉雀杯爵推論“爵名三遷,爵有四形”》一文,首先明確了兩點:

1.東周禮書中的爵,不是青銅器,而是漆木器。

2.東周禮書中的爵,不是三足爵,而是筒形杯。

在這個基礎上,進而揭舉“爵名三遷,爵有四形”之論,即,“爵”這個器名,曾三次由一種器形遷移或擴展到另一器形上去,這個過程留下了4種不同形狀的爵。即:

1.青銅三足爵最早稱“爵”;

2.隨後有柄鬥形器稱“爵”;

3.東周時筒形杯稱“爵”。筒形杯又有觚形、卮形及“銳下有足”之形之別;

4.雀鳥揹負杯盞的“雀杯爵”。這種爵大約是新莽發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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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名三遷,爵有四形示例

附帶說,戰國漢晉流行的橢圓形耳杯──或稱“羽觴”,因其不是禮器,所以就沒有納入“爵”的行列。可見“爵是飲酒器通稱”的說法,泛泛而言是可以的,若嚴格說來,則僅僅用作禮器的飲酒器,才能稱“爵”。

在三足爵之後,便是鬥形器稱“爵”了。1976年,西周晚期的兩件青銅鬥形器、即伯公父器面世了。所謂“鬥形”,很像今天之水舀子,體形較小而已,其器形可參看本書第90頁圖2-1。此器自名“金爵”,遂有學者提出,這種鬥形器也是一種“爵”,東周禮書中的爵就是這種鬥形爵。《儀禮·士虞禮》中的“廢爵”“足爵”被用作證據,“足爵”被說成三足爵,“廢爵”則是去掉了三足的鬥形爵。然而不同意見隨即出現了:伯公父器應自名爲“瓚”,“金爵”實爲“金瓚”,那個字其實不是“爵”。這樣一來,“鬥形器也是爵的論點”就有麻煩了:伯公父器的自名“金爵”是一個孤證,現在這個孤證動搖了,鬥形器是否算是“爵”,墮入疑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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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伯公父器

在《〈儀禮·士虞禮〉所見廢爵、足爵、繶爵辨》一文之中,我對《儀禮·士虞禮》中的“廢爵”“足爵”及“繶爵”這三爵,進行了新的辨析。這三爵都用於祭祖獻屍。我在《禮記·祭統》中的“屍酢夫人執柄,夫人受屍執足”一語之中,找到了突破口,經輾轉推理,得出瞭如下結論:屍酢夫人的那個爵,就是有足有柄的鬥形爵,“廢、足、繶”三爵都是這種有柄鬥形爵。這就爲“鬥形器也是一種爵”之論點,提供了一個新的支撐。三爵的裝飾及用法,我排比如下:

廢爵無足飾、無篆飾,用於主人初獻;

足爵有足飾、無篆飾,用於主婦亞獻;

繶爵有足飾、有篆飾,用於賓長三獻。

對有司徹、少牢饋食禮、特牲饋食禮、士虞禮四種禮典中三爵的三等用途,及其與“五爵”的等級銜接,文中提供了一份列表。比之文字陳述,列表之法,可以把飲酒器等級結構更好地展示出來。

在東周禮書中,實際存在着三組爵:

1.爵、觚、觶、角、散等“五爵”;

2.廢爵、足爵、繶爵等三爵;

3.玉爵、瑤爵、散爵,璧散、璧角等“玉爵”。

《東周禮書所見玉爵辨》一文,就用於處理第三組爵,即“玉爵”。所謂“玉爵”,主要包括《禮記·明堂位》中的夏琖、殷斝、周爵及璧散、璧角,同書《祭統》篇中的玉爵、瑤爵、散爵,玉爵、瑤爵又見於《周禮》。它們名爲“玉爵”,卻不是通體玉質的爵,而是用玉裝飾的漆木爵。在祭祖禮上,周王與王后、諸侯與夫人使用玉爵來獻屍獻賓。這樣的祭祀儀式宏大、環節繁多,天子、上公多達“九獻”,隨後還有數次“加爵”,獻屍之餘還要穿插着獻賓,即向公卿大夫士及羣有司獻酒。我對各個環節的用爵加以梳理排比,並利用列表來展示其間的等級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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鑲嵌螺鈿雕漆觚復原

因史料零碎、史闕有間,九獻之禮及相關用爵,就成了“不定方程”,可以容納不止一組解,歷代學者衆說紛紜。然而先秦禮家與後代禮家,都出於同一個禮樂傳統的薰陶,各種異說所用來推理的,乃是一個共同的“禮學邏輯”,都利用了排列組合,都含有“數理邏輯”。我所關心的,就是這個東西。僅僅知道了幾個飲酒器名及器形,那遠不是我們的全部目的,在那些飲酒器的背後,還潛藏着一整套“體系”呢。在那個“體系”之中,諸玉爵、“五爵”、“廢、足、繶”三爵,與各色人等、各級身份、各種禮典及各個行禮環節無縫對接。那個“體系”整齊清晰,勻稱和諧,高下有序,井然不紊,體現了周人構建等級禮制的卓越能力,那是同一時期的其他民族難以企及的,構成了華夏禮樂的一個基本特徵。這樣一來,我們所收穫的,就不止是幾個器名器形了。

《削觚·觚名·觚棱──先秦禮器觚片論》一文,由“觚”入手,繼續探討“五器”到“五爵”的器名轉型問題。在上世紀30年代,高本漢提出了一個論點:觚、爵、尊、卣等青銅器,自公元前947年起就不再鑄造了,此後文獻中的觚、尊、爵等器名已另有所指,而且所指的已不是銅器,而是木器與陶器了。這給了李濟很大震撼,稱之爲一個“掃蕩式的論斷”。這等於說週中期以後曾發生過一場“器名大革命”了。而“五器到五爵發生了命名策略的變化”這一論點,可以把高本漢的“掃蕩式的論斷”推進很大一步。

文章首先提出:爵、角、斝三個器名的轉變,與飲酒禮俗變遷相關。三足銅爵最初是仿照三足陶爵而製造的,陶爵則起源於豫西豫北的龍山文化晚期,這裏是夏族和商族居住區。“爵 觚組合”是商族最重要的酒器組合,其組合基礎,就是爵以溫酒、觚以飲酒之俗。而先周文化區中從未發現陶爵,這說明三足爵不是周人創造的,溫酒也不是周族的原生禮俗。周人一度引入了溫酒禮俗,鑄造了銅爵,但只時髦了一陣,到週中期就放棄了。於是,青銅溫酒器用不上了,不再鑄造了。然則青銅爵、角、斝的消亡背後,是一種飲酒禮俗的消亡。隨後這三個器名便被禮樂人員另作他用,與觚、觶搭配,轉指五等容量了。

進而文章提出,從“五器”到“五爵”的轉變中,“組合關係”決定了器名取捨,“相對容積”決定了大小排序。文章最後又提出,“觚”意爲“棱”,“觚”這個器名得名於青銅觚奪目的扉棱;“觚”是“同”即筒形器的一種,是有棱青銅同的特稱。那麼“觚”與“同”並非“勢不兩立”,“觚”是“同”之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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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八棱方觚

在討論青銅觚到漆木觚的變化時,我引用了《論語鄭氏注》中的一條“孔子削觚”的史料,以旁證春秋時的觚是可削的木觚,而不是青銅觚了;把《論語》與禮書中的觚釋爲青銅觚,是不準確的。隨後,我又想把“孔子削觚”這條史料的來歷弄得更清楚一點,這時就發現不同來源的《論語鄭氏注》中存在異文,異文會導致不同理解;漢晉南朝的經學家對“孔子削觚”這條史料,也存在着不同詮釋。因而寫成《“觚不觚”與“削觚”──〈論語鄭氏注〉札記一則》,以供學人蔘考。

除了“爵”一詞二義、兼指酒之爵與人之爵之外,作爲盛酒禮器之通稱的“尊”,居然也是一詞二義的,同時用作身份地位之辭。這就是《一詞二義:酒之尊與人之尊》一文的緣起。在這篇文章中,我揭舉“原生性等級標識”概念,意謂在“前行政時代”、在成熟的爵秩品階發展出來之前,身份地位的標識與區隔,更多地藉助於“物品化”“空間化”等具有可視性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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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之爵與人之爵》內頁展示

由“可視性”出發,此文首先提出,酒之“尊”之所以能引申爲人之“尊”,首先在於酒尊外觀高聳,器身華貴,代表了最高工藝成就與美術成就,故具有強大的身份標識能力,象徵着擁有者的高貴與豪富。然而可視性等級標識之發揮功能,不僅僅以“線性”的方式,而且還會有各種曲折微妙的方式,比如說,酒器的使用又是“以小爲貴”的,盛酒器的擺放又是“以下爲貴”的。進而討論“尊”的動詞用法,“尊”有“陳設爲尊”與“奉酒以獻”二義,前者意在炫耀,後者意在致敬,二義都把“酒之尊”與“人之尊”密切聯繫起來了。隨後把“卑”也納入了思考。“尊”作爲形容詞,同“卑”構成兩極。“尊”字若來源於高聳而華貴的盛酒容器,“卑”字是否來源於外觀相反的某些容器呢?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卑”有“扁圓”之意,這個涵義,可能是從扁圓的“椑榼”和扁圓的“卑㔸”抽象而來的。椑榼、卑㔸給人以低矮、低賤之感,由此與高聳、華貴的青銅尊形成了鮮明對比。

總的說來,在“先秦禮書所見酒器等級禮制”這個論題上,本論文集做出瞭如下推進:

1.推進了“爵”之器名的認識。指出東周禮書所見、春秋禮典所用的爵,不是青銅器,而是漆木器;不是三足爵,而是筒形杯。進而揭舉“爵名三遷,爵有四形”之論。

2.從“稱謂原理”層面揭開了“五爵”真相,論定其爲“容量化器名”,並對五等之差與“以小爲貴”做出了具體闡述。一種獨一無二的“容量化”等級酒器禮制,由此得見天日。

3.指出禮書所見酒器等級體制,由“五爵”、“廢、足、繶”三爵及諸玉爵等三組飲酒器構成。系統考察了對這三組酒爵在不同典禮的不同環節中的具體用法,及其與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各個爵級的對應關係,並訴諸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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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禮制的研究成果相當之多,而且越來越多。然而“酒器等級禮制”這個細部,此前極少問津者,可以說是一片處女地。許多問題是我初次提出的,爲此這部論文集題爲“初探”。篳路藍縷而已,其中難免錯訛,期待後來者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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