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19日電 (薛宇飛)柳卿(化名)購買萬向信託發行的產品已有多年,她和朋友名下目前購入了該公司多隻信託產品。但截至12月15日,已先後有多隻產品出現停兌本金或利息。

近段時間以來,萬向信託多隻政信類、地產類信託產品集中出現兌付困難引發關注,投資人自行統計的逾期產品已超40只。柳卿對中新經緯稱,產品出現問題後,投資人對萬向信託一些做法無法理解,比如,在沒有召開投資者表決大會的情況下,爲什麼打折兌付產品本金?爲什麼要墊付利息?一些產品資金投向存疑,盡調是否有問題?

產品集中兌付困難 涉及資金達數十億

據萬向信託官網介紹,該公司是一家經原中國銀保監會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是全國67家信託公司之一,控股股東爲中國萬向控股有限公司。因此,萬向信託也是知名已故浙商魯冠球創立的“萬向系”中的一員。

2023年2月,柳卿買入了萬向信託-地產1189號(下稱地產1189號),“儘管地產形勢不佳,但萬向信託的客戶經理在推介時稱,該信託投向的是一個銷售情況不錯的尾盤項目,樓盤爛尾的風險很小。”

萬向信託提供給投資者的產品介紹顯示,地產1189號爲固定收益類產品,風險等級爲“R2中低風險”,募集規模不超過1.5億元人民幣。受託資金用於向貴州麒龍集團(德江)公園裏置業有限公司發放信託貸款,貸款資金用於麒龍德江公園裏二期項目的開發建設。柳卿稱,購入地產1189號產品後,該項目的銷售和建設都比較正常,利息也正常支付,直到12月初,產品利息兌付異常,之後僅支付了一部分到期利息。

12月14日,萬向信託向投資人公告稱,因當地監管出於“保交樓”的要求對銷售資金監管賬戶管理較爲嚴格,且臨近年底需要支付的工程款較多,導致融資方資金週轉困難。受託人已多次敦促融資方支付信託貸款利息,但截至公告日信託計劃仍未足額收到對應款項。兩高(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應越對中新經緯稱:“這已構成違約,不管是什麼理由,融資方均應支付利息。”

天眼查數據顯示,貴州麒龍集團(德江)公園裏置業有限公司由貴州麒龍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100%控股,後者則由劉耘持股超99%。根據信託產品投資人自行統計,萬向信託至少有4只投向麒龍系相關公司的產品出現違約,分別是地產1175號、地產1183號、地產1189號、地產1196號。

目前,柳卿已經有地產980號、流動性支持23號等多隻地產類或政信類信託產品兌付困難,要麼無法兌付本金,要麼未到期但無法支付利息。另一位投資人劉明(化名)對中新經緯稱,他購入的基建215號等4只產品也出現兌付困難。

12月初,萬向信託多隻產品或停兌利息,或進行展期,引發市場關注。12月8日,萬向信託召開投資者內部溝通會。根據萬向信託提供給投資人的會議紀要,萬向信託總裁王永剛在會上稱,目前公司主動管理的房地產業務85億元餘額中,1/3仍正常運轉,2/3有逾期情況,僅有2個項目未通過受益人大會表決通過延期,其它項目仍然在受益人大會表決通過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計算,萬向信託主動管理的地產類信託產品已有約57億元出現逾期。

投資者發來的他們自行統計的數據顯示,目前萬向信託已有超過40只地產類、政信類、健康類產品出現兌付異常,合計規模超90億元。劉明稱,這些數據由投資人統計,數據基本真實。需要注意的是,該數據未從萬向信託方面得到覈實。

萬向信託2022年年報顯示,在信託資產分佈上,房地產業的規模達521.23億元,佔比爲58.40%。該公司稱,在報告期內主要圍繞房地產信託業務,對出險項目做好有效預案,進行統盤規劃,採取綜合措施積極應對。

私下墊付利息 或涉嫌違規

據投資者反映,在停兌的產品中,目前僅有基建215號、流動性支持10號兌付了打折後的本金。但是,產品本金兌付既沒有召開投資人表決大會進行表決,也沒有事先徵得投資人同意。

根據萬向信託向投資人提供的產品介紹,基建215號是固定收益類產品,風險等級爲“低風險”,適合投資者類型爲“保守型及以上”,該產品的發行目標爲8億元,交易對手爲貴州省黔南州都勻經開區一家國有企業。

柳卿表示,11月底,她接到通知,萬向信託從交易對手處拿到本金,但需要打折兌付,償付比例爲本金的83.95%。柳卿說:“當時我就在電話中明確拒絕上述兌付方案。”不過她稱,萬向信託在沒有召開投資人表決大會的情況下,依然向其賬戶轉去了本金的83.95%。劉明表示,該兌付方案沒有召開受益人大會進行表決。

之後,同樣是投向貴州省黔南州國有企業、風險等級爲“R2中低風險”的流動性支持10號也打折兌付,投資人拿到的償付比例爲本金的94.25%。兌付本金前,萬向信託也沒有召開產品投資人表決大會。

對於不同產品的兌付比例爲何不同,萬向信託發給投資人的書面答覆稱,在本輪化債中,貴州不同地區折扣比例差異較大,即使一個地區也並非是統一的折扣比例,均爲單筆業務單筆談判,當地政府會結合各種因素(包括平臺級別、信託規模等)單筆進行談判,因此不同項目根據各項目具體化債資金來源不同存在差異,不能一概而論。

上海市光明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鐵嬌對中新經緯稱,自信託合同訂立、委託人將財產交付於受託人(即信託機構)後,該財產具有一定的獨立性,但受託人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履行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萬向信託採取打折兌付產品本金的行爲未向受益人進行披露,嚴重違反受託人義務。同時,無論出於任何原因,該行爲均屬於上述管理辦法中應當召開受益人大會的事由,亦存在程序性違法。

應越也認爲,免除剩餘款項涉及到份額持有人的利益,應該徵求份額持有人意見,受託人沒有權利自行免除,否則涉嫌違反信義義務。

此外,產品本金兌付明細上,出現了“歸還固有代墊收益”,萬向信託承認,該款項爲該公司早前替交易對手向投資人墊付的利息。兌付明細顯示,在基建215號、流動性支持10號上,萬向信託分別墊付利息約5188.92萬元、約838萬元,按照前述各自償付比例,萬向信託將收回約4356.49萬元、約789.81萬元。

柳卿、劉明均稱,在此之前,他們對萬向信託私下代替交易對手墊付利息的事情毫不知情,一直以爲是交易對手在正常兌付利息。部分投資人認爲萬向信託存在諸多違規情況,並就此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提交了書面舉報信。舉報信稱,自項目成立以來至最後一期分配收益(基建215號最後一次分配收益是2023年6月29日、流動性支持10號最後一次分配收益是2023年8月3日),投資人收到萬向信託的公告中均未提及公司墊付收益的事項,所述內容均爲正常分配,重要事項說明也是“自成立以來,本信託計劃未發生信託資金運用重大變動的情形”。

舉報信認爲,以上行爲違反了信託合同“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受託人應在知道該事項發生的3個工作日內向受益人披露,並於披露之日7個工作日內向受益人提出受託人擬採取的應對措施:信託計劃資金使用方的財務狀況嚴重惡化;信託目的已不能實現;其他信託財產可能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集合資金信託是信託公司的表外業務,不允許以信託公司自有資金爲交易對手墊付利息。”應越分析,“萬向信託公司這麼處理,一方面在民事上涉嫌違反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造成投資人本金損失;另一方面也涉嫌監管義務上的違規,因爲信託公司不能以自有資金參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運作。”

陳鐵嬌稱,在受益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的利息墊付,突破了信息披露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要求。而且,這種墊付是一種改變受託財產運用方式的行爲,屬於《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中應當召開受益人大會的法定事由,因此,萬向信託涉嫌存在長期違法行爲。

盡調遭質疑 竣工項目爲何成產品標的?

面對萬向信託多隻產品集中出現兌付困難,投資人對該公司在盡調和信披方面的工作提出質疑。

就基建215號而言,萬向信託提供給投資人的產品介紹顯示,該產品的資金用途爲:用於受讓貴州清水江城投集團有限公司(注:該公司由貴州省黔南州都勻經開區管委會控股)享有的對都勻經開區管委會的應收賬款,並溢價返售給交易對手,信託資金專項用於都勻經開區11號路(西段)建設工程的建設。

但根據公開信息查詢,“都勻經開區11號路(西段)”早已完工。中新經緯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到貴州省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於2020年7月作出的判決,《重慶交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貴州清水江城投集團有限公司(原都勻經濟開發區城市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都勻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2017年12月27日,都勻經開區11號路(西段)通過竣工驗收,竣工驗收證書上載明開工日期爲2014年5月10日,完工日期爲2017年8月8日。2018年5月9日,由發包方、承包方、勘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跟蹤審計單位、第三方檢測單位等多家單位召開會議,會議認可該路段整體質量合格。

而據投資人介紹,基建215號自2016年就開始發售,一直髮售到2022年,累計發行了28期,累計募集資金超10億元。投資人疑惑的是:一條在2017年8月就完工的公路項目,爲何還能作爲基建215號的標的項目?基建215號募集到的資金又投向了哪裏?

對於已支付部分本金的基建215號、流動性支持10號產品,投資人均是疑竇叢生,原因在於萬向信託始終未向投資人出示交易對手支付資金的轉賬證明。上述舉報信稱:“委託人有權查閱信託項目賬目和處理信託事務的文件。我們要求萬向信託召開全體委託人會議,公佈銀行提供的215號和流動10號項目自成立以來專戶的流水明細、公佈萬向信託和城投(公司)簽訂的化債底層協議。”

另外,2023年6月,地產1060號公告稱要進行展期,此時,有投資者發現一些端倪。地產1060號投向的是湖南郴州的匯景·雍和居在建樓盤,該項目在2022年6月就出現過停工,此時距離柳卿買入該信託產品的時間只過去了4個月。中新經緯查詢信息發現,網絡上確有該項目在2022年6月停工的消息,直到2023年5月底才復工。

天眼查數據顯示,萬向信託在2021年9月就入股上述樓盤的開發商——郴州匯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爲20%。從2022年6月至今,該開發商多次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而被法院強制執行。柳卿表示,萬向信託是該開發商的股東之一,應該是掌握項目動態的,但萬向信託卻未向投資人披露過這些情況,相關公告一直稱產品運作正常,直至2023年6月才告知投資人需要展期。

對於投資者的諸多疑問以及相關產品暴露出的問題,中新經緯多次致電王永剛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向萬向信託公司郵箱發送的採訪函也未獲回覆。據萬向信託官網,12月11日-12日,萬向信託召開了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會議,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將切實執行各項監管規定,支持公司轉型發展,積極應對部分信託項目面臨的階段性困難,併爲萬向信託公司提供包括資金支持在內的多種幫助,以保證公司的穩健持續運行。

(中新經緯APP)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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