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領域的重大併購重組項目還比較少,相關支持政策仍有完善空間。”

第一財經記者獲悉,監管部門正在積極研究建立完善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併購重組“綠色通道”,優化“小額快速”審覈機制,以落實好“適當提高輕資產科技型企業重組的估值包容性”政策。

12月19日,上交所召開滬市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座談會,證券公司、投資機構、上市公司代表參會,聚焦科技創新領域併購重組,圍繞市場普遍關注的估值合理性、業績承諾監管、支付工具選擇及重組審覈效率等問題進行交流。

近年來,科創板已累計披露350餘起資產交易,均系圍繞同行業或上下游進行的產業併購。

“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具有優化資源配置、加速科技創新、推動科技企業發展壯大等多重功能。”參會人士同時稱,全面註冊制以來,併購重組市場化改革新政疊出、信號積極,爲併購重組業務的開展創造了良好契機,但科創領域的重大併購重組項目還比較少,相關支持政策仍有完善空間,市場活力仍需進一步激發。

對此,證券公司人士認爲,優質產業併購將盤活存量上市公司,有利於龍頭公司高質量發展。考慮到科技企業不同於傳統行業,具有技術沉澱期長、前期投入高,增長潛力大、增長速度快等特點,產業併購邏輯有所不同,建議對併購標的採用符合科技型企業特點的估值邏輯,允許更爲靈活的重組支付方式,適當放寬A股上市公司之間的併購整合等。

“未來中國併購市場仍有很大發展空間,併購退出有望成爲國內創投機構項目退出的主要渠道。”創投機構人士稱,一方面,希望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圍繞主營業務進行橫向併購,或者沿着產業鏈上下游進行併購,推動產業整合、形成規模效應,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另一方面,建議對重組對價股份鎖定期、業績承諾監管安排、高科技企業的重組審覈機制等進行優化完善,更好激發創投機構併購退出的積極性。

上市公司人士就跨境併購較境內併購在盡調難度、交易慣例、審計評估等方面的差異和困難進行了交流,並建議在信息披露制度上給予適應性支持。

今年以來,證監會先後放寬發股重組底價限制,延長髮股類重組財務資料有效期,推出重組定向可轉債等新規新政,並明確提出要“適當提高輕資產科技型企業重組的估值包容性”。

業內人士認爲,市場主體也需把握機遇、勇於實踐,更好發揮資本市場併購重組主渠道作用,引導資源向科技創新領域集聚,激發市場科技創新活力,共同推動上市公司利用併購重組實現高質量發展。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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