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业人士看来,目前来看还是征求意见稿,但如果落实对游戏企业打击较大,会切实影响盈利能力。

12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发布《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网络游戏不得设置每日登录、首次充值、连续充值等诱导性奖励;所有网络游戏须设置用户充值限额。

消息引发圈内地震,在行业人士看来,目前来看还是征求意见稿,但如果落实对游戏企业打击较大,会切实影响盈利能力。午间《办法》发出后,以网易腾讯为首的港股游戏股大跳水。

截止发稿港股网易跌超23%,腾讯控股跌超13%,哔哩哔哩跌超10%。此外,港股游戏股包括心动、祖龙娱乐、中手游、IGG、网龙、创梦天地等跌超10%,A股网络游戏板块午后开盘大跌,三七互娱游族网络、巨人网络等10股闪崩跌停。

具体来看,《办法》在第三章网络游戏的出版经营中提到,限制游戏过度使用和高额消费。网络游戏不得设置每日登录、首次充值、连续充值等诱导性奖励。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以炒作、拍卖等形式提供或纵容虚拟道具高价交易行为。所有网络游戏须设置用户充值限额,并在其服务规则中予以公示,对用户非理性消费行为,应进行弹窗警示提醒。

关于禁止交易高价值道具,游戏从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目前有的游戏一个道具十几万到上百万都有,落实了这些都不行了。”

《办法》还对随机抽取作了规定,提到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在提供随机抽取服务时,应对抽取次数、概率作出合理设置,不得诱导网络游戏用户过度消费。同时应为用户提供虚拟道具兑换、使用网络游戏币直接购买等其他获得相同性能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的方式。

《办法》第四章重点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表示应严格执行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的限制性要求,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随机抽取服务;网络游戏直播不得出现未成年人打赏情况;

此外,《办法》提出,从事网络游戏出版活动,有从事网络游戏出版业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备,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法》明确,网络游戏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购买实物或者兑换其它单位的产品和服务;不得向用户提供网络游戏币兑换法定货币的服务。

在前不久的游戏产业年会上,刚发布的《2023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为3029.64亿元,增长370.80亿元,同比增长13.95%,首次突破3000亿关口。

2023年,中国游戏用户规模为6.68亿人,同比增长0.61%,为历史新高点。2023年我国移动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2268.60亿元,增长338.02亿元,同比增长17.51%,创下新的记录。

同期发布的《2023中国游戏产业未成年人保护进展报告》显示,自2021年8月《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下发以来,游戏防沉迷工作成效显著,对未成年人游戏时间限制的关注度下降七成,未成年人游戏消费也保持了下降趋势。

《报告》数据显示,2023年仍有15.41%的未成年人家长遇到孩子偷偷充值,七成以上家长退款申请得到处理,近四成退款申请得到全额退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