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2月22日通報,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北京市監委消息: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北京市監委對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李格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格平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紀律規矩意識缺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和宴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持有私募股權基金;“靠金融喫金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格平嚴重違反黨的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中信集團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李格平開除黨籍處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李格平政務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北京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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