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趙李南    每經編輯 魏官紅    

12月22日,永茂泰(SH605208,股價9.36元,市值31億元)公告稱,其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永茂泰之所以被監管警示是因其期貨賬戶虧損未及時披露。去年7月,永茂泰公告稱,自2022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下午收盤,公司及子公司期貨賬戶累計虧損4039.74萬元。隨後,永茂泰被上交所下發了《監管工作函》。

上海證監局認爲,永茂泰存在重大期貨交易虧損未及時披露的問題,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證券法》的相關規定。上海證監局對永茂泰及其董事長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套期保值虧4000餘萬元

永茂泰此前公告稱,2021年4月,公司董事會通過審議,爲了避免公司及子公司生產所需等大宗金屬原材料價格波動風險,保證產品成本的相對穩定,擬擇機開展原材料和產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

然而,套期保值業務給永茂泰帶來了不小的麻煩。

去年7月,永茂泰公告稱,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根據未來生產需求和採購計劃及對鋁、銅、鎳等大宗金屬價格預判,公司及子公司陸續買入了相應數量的鋁、銅、鎳期貨看漲合約。

但隨後的行情並不如願。永茂泰表示,受2022年以來宏觀因素疊加影響,在對公司生產經營、產銷量造成較大不利影響的同時,大宗金屬期貨價格出現大幅波動,公司及子公司所買入套期保值的鋁、銅、鎳期貨價格呈下跌趨勢。

2022年7月1日,永茂泰收到期貨交易員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下午收盤,永茂泰及子公司期貨賬戶累計虧損4039.74萬元。

隨後,上交所對永茂泰發出《監管工作函》,要求永茂泰全面自查相關信息披露是否及時。

永茂泰回覆稱,按照監管要求,上市公司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價值減值與用於風險對沖的資產(如有)價值變動加總,合計虧損或者浮動虧損金額每達到公司最近一年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10%且絕對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公司應當及時披露。

經過自查,自2022年1月1日起至6月17日下午收盤,永茂泰及子公司期貨賬戶累計虧損2338.16萬元,佔永茂泰2021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10.29%,首次超過10%。

而至去年7月1日,永茂泰纔對外披露上述虧損。

董事長被監管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永茂泰董祕辭職,由公司董事長代爲履行董祕職責。

永茂泰表示,在期貨套期保值開展過程中,公司期貨業務領導小組要求交易員關注賬戶盈虧情況,對合計虧損接近公司上年度歸母淨利潤10%之前應及時報告,每月初將上月期貨交易相關資料提交財務進行覈算。但受疫情影響,公司總部人員出行受阻,同時公司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祕書職位空缺,上述情況導致上述期間內公司期貨交易統計存在延遲。

對於未及時披露,永茂泰解釋稱:“由於公司套期保值業務採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及其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擬套期保值的原材料現貨採購時間與期貨匹配存在較大難度,同時公司原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祕書於2022年3月11日離任,受疫情影響,擬聘任的新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祕書於(2022年)6月27日經董事會聘任後正式履職,數據統計延遲,公司已於2022年7月1日及時進行了公告。”

今年12月22日,永茂泰收到了上海證監局對永茂泰及其董事長徐宏出具警示函。

上海證監局認爲,永茂泰未及時披露重大期貨交易虧損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海證監局決定對永茂泰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同時,徐宏作爲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代董事會祕書,對公司上述行爲負有責任,上海證監局決定對徐宏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公司高度重視警示函中提出的問題,已經認真吸取教訓並積極整改,完善公司內控和信息披露工作流程,密切關注公司套期保值和期貨交易相關事項,加強董監高和相關工作人員對證券法律法規、公司制度及信息披露監管要求的學習,增強其規範運作和勤勉盡責意識,避免再次出現此類問題。”永茂泰表示。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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