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不得融券”再受市場關注。界面新聞從業內獲悉,不少券商趁着年底陸續修訂了融資融券合同。

針對各家券商對上述行爲約束不一的情況,12月27日晚間,證監會表示,《新規》發佈後,證券公司通過發佈公告、修改合同、簽署承諾書等方式將新規要求告知投資者,並抓緊完善系統,加強業務管控,在系統改造完成前,安排專人做好交易申報和前端控制,目前部分公司已上線新系統。

證監會稱,整體來看,多數證券公司在落實新規要求上基本到位,但現場檢查也發現個別證券公司存在關聯方覈查不夠深入等問題。

12月25日,國金證券發佈公告稱,修訂《融資融券合同》。修訂後,增加“限售股不得融券、不進行不正當套利交易、交易提前到期條件等內容”。

12月22日,湘財證券發佈《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代理協議》條款變更的公告,修訂後條款中新增了“若甲方爲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不得在承諾持有期限內出借其獲配的股票”等內容。

具體條款包括,甲方承諾在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戰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讓的大股東或者特定股東減持股份等有轉讓限制股份的限制期內,甲方及其關聯方不會融券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

某頭部券商營業部人員向界面新聞表示,“限售股不能融券”的相關規定目前尚未在融券合同中修訂體現。

今年10月,證監會提出階段性收緊融券和戰略投資者配售股份出借,堵住不當套利的漏洞。滬深北交易所發佈《關於優化融券交易和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相關安排的通知》,進一步完善了“限售股不得融券”的要求。

此外,《新規》還提出提高融券保證金率,將投資者融券賣出時的融券保證金比例由50%提高至80%;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融券賣出時的保證金比例不得更是低於100%。

融券新規有何影響?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表示,新規減少市場做空的融券量,也減少了投資者對於一部分私募基金及其他投資者通過融券做空的擔憂,對提振投資者信心有重大意義。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全面強化穿透式監管,一方面壓實證券公司責任,督促證券公司按照“看不清,不展業”的要求,加強對客戶交易行爲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嚴禁參與違規或爲違規提供便利,切實提高業務水平。

證監會還表示,將強化監管執法,建立健全穿透式監管的工作機制,對通過多層嵌套、合謀交易、串聯套利等方式違反“限售股不得融券”等要求的行爲從嚴打擊,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也歡迎各市場參與方共同監督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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