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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快訊:

2023年9月22日,上交所發佈公告,決定對上海世茂建設及有關責任人進行公開譴責。該決策是基於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未能及時披露2022年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違反了相關證券法規定,影響了債券持有人合理的信息獲取預期。

根據相關規定,上海世茂建設在2015年10月至2020年8月期間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並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公司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披露2022年中期報告及年度報告,遲至2023年3月31日才披露中期報告,5月31日才披露年度報告。此前該公司同樣因未按時披露報告而受到通報批評,未能針對此進行及時整改,再次發生同類型違規行爲。

對於此次違規行爲,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的許世壇和時任財務負責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湯沸負有主要責任。他們未能勤勉盡責,未能吸取前次違規教訓並積極督促公司進行整改,導致公司連續發生同類違規行爲。他們的行爲違反了《證券法》、《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交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

儘管有關責任人提出異議理由,包括行業環境等外部困難、新任審計師首次審計以及已向上交所彙報年度報告披露進展等,但上交所認爲這些不能成爲免責的合理理由。發行人及有關責任人應當根據相關規定製定審計工作計劃和報告編制、披露安排,確保定期報告的及時披露。

基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作出決定,對上海世茂建設及相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並將此情況記入誠信檔案,通報中國證監會和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被譴責方若不服決定,可在規定時間內向上交所申請複覈,但複覈期間不停止執行處分決定。上交所提醒發行人及責任人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保護債券持有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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