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30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为全面有效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相关决议的要求,近日,中国正式向《公约》秘书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四次国家信息通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三次两年更新报告》。两份报告全面反映了中国“十三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行动以及取得的进展成效,介绍了“十四五”时期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目标和任务,展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中作出的积极贡献。

上图: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平铺镇境内的岱湖滩“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基地,摄于2023年12月26日。(鲁君元/人民图片)

中国以最大的决心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力度,大幅降低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有效地控制了温室气体排放

《第四次国家信息通报》内容包括国情及机构安排,2017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气候变化影响与适应,减缓政策和行动,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需求,以及气候变化研究和气候系统观测等信息。《第三次两年更新报告》内容包括2018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以及截至2020年中国主要减缓政策与行动,并对其减排效果进行了量化分析,按要求对国家自主贡献基年2005年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进行了回算。上述报告还包含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对气候变化基本信息。

报告指出,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克服困难,以最大的决心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力度,大幅降低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有效地控制了温室气体排放。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了48.4%,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达15.9%,森林蓄积量超175亿立方米,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同时,也超额完成了2009年向国际社会宣布的“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等目标,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气候变化日趋严峻紧迫,对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为应对这一挑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于1992年5月9日通过,并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公约》明确了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并明确发达国家应率先减排,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承认发展中国家人均排放仍相对较低,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消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首要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任务,并明确发展中国家有效履约取决于发达国家承诺的资金和技术转让的有效到位。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每一个缔约方都有义务提交本国的国家信息通报,内容包括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为履行《公约》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以及缔约方认为适合提供的其他信息。为推动各缔约方采取进一步的减缓行动、提高行动效果和支持力度的透明度,2010年《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决定,每一个缔约方从2014年起还需提交两年期报告。相比国家信息通报,两年更新报告更为侧重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更新、减缓政策行动及对减排效果进行量化分析。

上图:2023年12月24日,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高田镇新坪村的高山风力发电场,风力发电机与冰雪雾凇景观相映衬,蔚为壮观。(朱海鹏/人民视觉)

中国将继续坚定不移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中国是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倡导者和坚定行动派,重信守诺履行应尽的《公约》相关报告义务和责任,已于2004年提交初始国家信息通报、2012年提交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2017年提交第一次两年更新报告、2019年提交第三次国家信息通报和第二次两年更新报告,全面阐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政策与行动及其相关信息,报告了1994年、2005年、2010年、2012年和2014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

中国本次提交的《第四次国家信息通报》和《第三次两年更新报告》,首次公布了中国2017年和2018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报告范围包括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林业、废弃物处理等五个领域中的六种主要温室气体排放量和吸收量,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中国将继续坚定不移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在碳排放强度控制的基础上,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持续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新进展。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蓝蓝天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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