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尹靖霏

6年造假,處罰終於來了。

1月3日,金通靈(300091.SZ)收盤於2.7元/股,市值40億元。就在當日,該公司披露,公司及多名相關負責人收到江蘇證監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多期年報虛假記載,金通靈將被處以150萬元罰款;其他四名相關負責人被罰合計420萬元。

金通靈董祕辦表示:“多期年報虛假記載和地方國資沒有關係,這是歷史原因造成的。四名被處罰的相關負責人可以在公司任職,但不能擔任董監高職務了,目前公司生產經營都正常。”

2017年至2022年,金通靈及其全資子公司上海運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蘇運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過僞造工程形象進度確認表、發貨單等調節EPC總承包項目完工進度(履約進度),虛增或虛減對大名縣草根新能源熱電有限公司、凱賽(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的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金通靈及其控股子公司泰州鋒陵特種電站裝備有限公司通過未發貨提前確認收入、對銷售退回不衝減收入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

金通靈虛增營業收入合計就達11.35億元,虛增利潤總額達4.11億元。

  • 其中,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靈虛增營業收入分別爲5.01億元、5.5億元、6893.07萬元、 1530.85萬元,虛增利潤總額分別爲1.46億元、1.48億元、7398.71萬元、4332.73萬元。

除虛增業績外,金通靈還逆向虛減業績。2019年和2020年虛減應收合計2.02億元,虛減利潤總額0.96億元。

  • 2019年,金通靈虛減營業收入1.97億元,虛減利潤總額3852.77萬元;2020年,金通靈虛減營業收入537.68萬元,虛增利潤總額5730.08 萬元。

金通靈財務造假的程度也尤爲嚴重。

2017年至2022年,金通靈虛增或虛減利潤總額分別佔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潤總額 (絕對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導致公司相應年度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該公司成立於1993年,於2010年上市,原來的實際控制人系季維東、季偉。2018年12月,爲紓解金通靈以及公司原實控人的資金流動性困難,南通產業控股集團通過股份受讓、接受表決權委託的方式成爲金通靈的控股股東,江蘇省南通市國資委成爲金通靈的實控人。

該公司上市13年,其中6年都在造假。造假正發生在南通國資入主前後。

江蘇證監局指出,金通靈原實控人、時任董事長、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季偉,決策並組織實施上述違法行爲,對季偉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

季偉1964年1月出生,歷任南通皮件廠銷售員、唐閘五金綜合商店總經理、如皋通用機械廠副總經理(主要承包人之一)、江蘇金通靈風機有限公司銷售中心總經理、江蘇金通靈風機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2008年6月至2019年8月曆任江蘇金通靈風機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金通靈風機有限公司、南通金通靈空調設備有限公司、南通通靈電機廠、江蘇金通靈流體機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曾任金通靈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截至2023年9月末季偉持有金靈通的股份達6.25%,持股數達9309萬股,按照2024年1月3日收盤價計算,其身家達2.51億元。不過這超9300萬股股票已被全部凍結。2021年季偉年薪74.39萬元,2022年年薪達54萬元。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3年9月末季偉仍舊擔任該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

除公司原實際控制人季偉外,參與財務造假的另一人是時任財務總監、董事會祕書袁學禮。

江蘇證監局表示,袁學禮,組織、參與上述違法行爲,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對袁學禮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

100萬元罰款對於袁學禮而言,壓力並不算小。其並未持有該上市公司股份,2022年薪酬達25.77萬元,2021年薪酬達59.19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作爲財務造假的一員,袁學禮在多家公司任職。

  • 袁學禮:1977年1月出生高級會計師、管理會計師、高級國際財務管理師(SIFM),國際註冊會計師(AAIA)。
  • 2018年5月至2022年9月,曾任金通靈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財務總監、董事會祕書等;
  • 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曾任國務院國資委管轄三九企業集團全資控股子公司九州國泰控股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九州國泰控股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總經理
  • ;2023年2月至今,兼任江蘇先智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2023年9月至今,任上海鈺翔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總監。
  • 2018年12月至今,兼任江蘇澤宇智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2021年1月至今,兼任通富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2020年8月至今,兼任公司獨立董事。

此外,江蘇證監局表示,總經理助理、時任董事許坤明,監事、財務部長冒鑫鵬,參與、執行上述違法行爲,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對許坤明、冒鑫鵬給予警告,並各處以60萬元罰款。

許坤明2022年年薪達37.63萬元,2021年年薪達49.17萬元,該人持有金通靈的股份達29.64萬股,市值約合80萬元。

冒鑫鵬2022年年薪達22.49萬元,2021年年薪達23.11萬元,持有金通靈的股份僅爲5225股,市值約合14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造假的2017年至2022年,該公司年報均被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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