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田牧

剥离“发展”职能后,保留下来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将主司监管,目前划归地方监管的“7+4”地方金融组织无疑是主要监管对象。其中“7”是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4”是指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

从记者采访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若最终落定的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方案中要求普通地级市及县一级政府不再保留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那么现存的各辖内地方金融组织该何去何从,将是今后的重点关注方向。

记者从数量、规模、经营状况、监管情况等方面梳理了当下我国“7+4”地方金融组织的现状和问题。

数量超3万家 单体规模小

记者没有从公开渠道查询到全国范围内地方金融组织的详细数据,但粗略估计,“7+4”类地方金融组织总量至少已超3万家。

“7+4”中,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的数量较多。中国租赁联盟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为1.19万家;中国典当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中国典当企业数量达7783家;央行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5604家;据中国融资担保行业协会统计,2021年全国有4838家融资担保企业;据新华社报道,目前我国活跃的商业保理公司数量为1000家左右。

具体到不同省市,地方金融组织的数量则各有多寡,这与各地金融业发展水平、准入门槛高低,及近年来地方金融监管收紧有关。北京2022年地方金融组织共有802家,同为直辖市的上海则高达数千家。福建省截至2023年上半年,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已超2200家,江西则只有576家。

由于过往地方金融组织发展不规范,导致经营混乱、乱象频发,监管部门对数量庞大的地方金融组织逐渐采取了“控新增、降存量”的态度,使得目前地方金融组织整体数量呈不断下降的趋势。

比如,据《金融时报》报道,融资担保行业法人机构数量从2012年最多时的8590家减少到2021年的4838家,累计减少四成以上。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在2020年达到顶峰的12156家后,2021年减少了239家;活跃的商业保理公司数量也在2022年一年间少了200余家。

从规模上看,大多数地方金融组织的规模哪怕相对中小金融机构,也都普遍很小。

以河南为例,根据媒体报道,2023年三季度末河南省地方金融组织共有730家,总资产为2619.39亿元,不及河南中原银行同期总资产(截至2023年6月,总资产为1.36万亿元)的1/5。

分行业来看,河南省内融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平均每家公司的资产额在1亿~10亿元;典当行的平均规模更小,河南216家典当行,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资产总额共54.41亿元,户均资产规模仅2500余万元。

若再看内蒙古通辽辖内的地方金融组织,会发现它们的规模更小。据中国人民银行通辽市中心支行两位作者于2023年5月发表的一篇文章介绍,通辽辖内仅有2家典当行,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左右,从业人员仅3~5人,近五年平均营业收入只有45.32万元,平均营业利润则是-2.65万元。

这些数据充分反映了我国地方金融组织虽然数量庞大,但规模普遍较小的现状。

客群资质弱 经营存困难

从地方金融组织的定位和在地方金融产业中扮演的角色来看,在由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占据金融市场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地方金融组织的功能主要在触达和服务银行不愿或难以接触到的小微、“三农”等普惠性客群。换个角度看则意味着,地方金融组织的主要服务对象,是经过大中小各级银行等金融机构层层筛选后剩下的次级客户(弱资质客户),相应的信用体系不健全,潜在违约风险高。

加之地方金融组织通常不具备吸储的资质,资本金主要来源于股东并在融资方面受到严格约束,同时不许跨省异地展业,导致其难以扩张规模,业务形态也缺乏创新。比如典当行和小贷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容易出现熟人经济、老客户为主的情况,民营融资担保公司有的则主要围绕股东关联公司或上下游企业开展业务。

同时,客群资质弱也让地方金融组织在面向银行寻求资金支持时,更容易受到歧视。还以通辽市辖内地方金融组织为例,上述文章作者发现,银行在与担保公司合作中处于强势地位,且对担保公司缺乏信心,不愿承担风险。要求一旦担保贷款出现逾期,担保公司就必须提供全额代偿,甚至在合作之初就要先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上述这些先天不足的因素,也直接导致了许多地方金融组织的经营状况堪忧,在生存边缘苦苦挣扎。

如上述文章中提到的通辽市6家小贷公司,2022年总贷款余额1.94亿元中,不良贷款竟高达7362.32万元,且全部为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不良率高达37.96%。这也导致该市6家小贷公司2022年总的营业利润为-4327万元。而整个通辽市2022年12家地方金融组织的净利润之和为-5177.81万元,8家亏损,超70%的公司净利润不足10万元。

通辽市小贷公司的情况并非个例,当下我国小贷行业正在不断出清。根据央行发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全国共有小贷公司5604家,较2022年末减少354家。而在2015年峰值时,小贷公司数量高达8951家。

当然,除外部不利因素外,地方金融组织自身专业性不足、人员素质较差、业务不合规甚至违规发展等内部因素,也是导致许多地方金融组织发展困难的重要原因,甚至在过去多年出现了许多涉众的金融乱象。

比如,在不少已经爆雷的涉众集资案件中,私募公司、理财机构等常将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作为虚假融资操作的工具;一些地方的小贷公司、典当行等则涉及高利贷、暴力催收等问题;部分地方的监管漏洞则让许多地方交易场所变为违规理财的融资通道。

庞大数量引发的监管难题

全国数万家的地方金融组织,至少六倍于持牌金融机构的数量,对于地方金融监管而言,无疑是个不小的挑战。

当然,在监管层面,无论是“7+4”类地方金融组织的划分,还是各地开始组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都是在近几年才逐渐明确,其间存在长时间的监管缺失和空白。而即使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逐渐建立起来以后,“发展”也往往优先于“监管”。

据记者了解,许多地方尤其区县级所设的地方金融局或金融办中,专职负责监管的人员在全部人员中占比低,不少地方金融办甚至都无专职监管人员,大部分人员配置和工作精力都放在了服务当地金融市场发展、培育上市公司等容易出成绩的方面。也因此,在地方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从监管层面看,当下“许多金融办的存在本身就没多大意义”。

根据中央机构改革精神和对金融工作的要求,各地政府今后对庞大的地方金融组织绝不是放任不管,仍要担负起属地责任,加强对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至于今后对这数万家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细则,有待各省机构改革方案落定后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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