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至今,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年平均增长率近20%,累计增长近500倍。

随着全球产业链的重构与调整,中国加工贸易的规模及占比均有所下降。

在这种背景下,继2016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关于加工贸易发展的又一份重要指导性政策文件——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等10部门于2023年底联合印发《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下称《意见》)。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在近日的解读中提出,加工贸易是我国开放型经济和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加工贸易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拉动就业、助推贸易大国进程、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等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传统加工贸易规模和占比也有所下降,尽管如此,并不意味着加工贸易作用减小了,加工贸易目前仍是拉动中西部、东北地区外贸增长的主要动力,对稳外贸稳外资、稳住产业链供应链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工贸易发展,要求提升加工贸易水平。

加工贸易已有升级版

传统的加工贸易具有原料和成本“两头在外”的特点,往往附加值较低,也容易受到需求端和供给端的“双向挤压”。

受到全球市场不确定性增加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加工贸易在外贸的占比有所下降,从顶峰时期的半壁江山下降到了20%以下。

根据海关数据,2023年前11个月,我国一般贸易进出口24.58万亿元,增长1.6%,占我外贸总值的64.8%,比去年同期提升1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3.94万亿元,增长2%;进口10.64万亿元,增长1%。同期,加工贸易进出口6.97万亿元,下降9.7%,占18.4%。其中,出口4.5万亿元,下降8.6%;进口2.47万亿元,下降11.6%。

商务部原副部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魏建国对第一财经表示,比重下降并不意味着中国的加工贸易退步或落后了,中国的加工贸易至今仍然是整个外贸出口的生力军。对于稳就业和扩大高新贸易出口的重要性和作用没有减弱。过去几年里,因为不确定性的增加,加工贸易有所收缩,这是现实也是自然的,但中国加工贸易从全球产业链的中低端向中高端升级的方向没有改变,在促进双循环中所发挥的作用也没有改变。

官方数据显示,1981年至今,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年平均增长率近20%,累计增长近500倍。

魏建国认为,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释放出一个信号,即中国的加工贸易已经跨越了历史性阶段,有了升级版。和传统的加工贸易相比,新型的加工贸易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不再只是“两头在外”的OEM(代工)概念,而是越来越多地出现了ODM(自主研发制造)乃至OBM(自主品牌制造),“国外客户有点子,我们就能马上做出方案、报价、设计和产品”。这是中国产业链基于多年来的积累和转型努力,仍然保有的制造优势和竞争力。

商务部研究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白明告诉第一财经,加工贸易过去一直被认为是低附加值的,近年来,随着全球价值链重构和中国比较优势的变化,加工贸易占比越来越低,其中一部分是转成了一般贸易,一部分则转移到了其他国家或地区。中国贸易并非不需要加工贸易,而是需要与时俱进的加工贸易。其中,低水平的加工贸易随着外贸竞争力的提升会逐渐萎缩,更多将转向高端的加工贸易,“抬升微笑曲线的中间部分,让其扁平化”,从而提高加工贸易的整体水平。

在白明看来,提高加工贸易的发展水平,就需要积极培育外贸竞争的新优势,包括技术、品牌、服务、质量和标准的建立,那么加工贸易也可以是高端制造,拥有高附加值,这也才是令人期待的高水平的加工贸易。

方向明确、占比有望回升

白明认为,和过去强调加工贸易要转型升级不同,现在强调的是要提高加工贸易的发展水平,“这就不仅仅是转型升级那么简单,指向性是十分强的”。

上述《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12项政策措施。其中,在鼓励开展高附加值产品加工贸易方面,提出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工贸易发展,鼓励加工贸易企业用足用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等1项措施。

魏建国表示,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重塑的阶段,《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也进一步表明中国将继续加大对外开放,欢迎更多的国际企业家和投资者到中国来参与加工贸易,特别是推动新技术、新产能、新研发的发展,通过中国的一整套产业链供应链、专家队伍和服务,把加工贸易提高到更高的水平。

在促进保税维修业务发展方面,此次《意见》也提出,动态调整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尽快将飞机发动机短舱、船舶用柴油发动机等产品纳入目录范围。允许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本集团国内销售的自产产品保税维修业务,维修后返回国内,不受维修产品目录限制。允许国内待维修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维修,直接出口至境外。在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完善综合监管方案、明确全链条监管机制等条件下,以试点方式推进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产品目录范围外的保税维修业务。出台自贸试验区“两头在外”保税维修管理规定,支持区内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参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及相关要求,开展飞机、船舶、盾构机等大型装备“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

2023年11月,海关总署出台《海关总署关于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围绕提升便利化水平、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等方面,研究提出一揽子改革措施。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副司长黄伶俐介绍称,2023年前9个月,全国保税维修进出口2459.17亿元,同比增长105.9%。保税维修等业务的开展,可帮助企业以较低的成本整合全产业链,形成以生产订单带动维修订单、以维修订单促进生产订单的良性循环。

在引导支持梯度转移方面,此次《意见》提出加强梯度转移载体建设、完善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对接合作机制、加大对边境地区支持力度等3项措施。

魏建国提出,关于加工贸易的梯度转移,此次《意见》除了中西部还提到了东北地区。这也将带动内陆地区加工贸易的更快发展,从而占据更高的比重。官方数据显示,2023年1~9月,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占全国比重从2008年的2.8%上升到24.8%。2022年,中西部、东北地区加工贸易占全国加工贸易的比重已达29.4%。

“加工贸易升级版需要几个条件,齐全的门类、更高质量的加工链条,更快的反应速度,以及更好地适应国际客户的需求。”魏建国表示,新型的加工贸易和传统的区别就在于高水平、高质量、高速度,以及高适应性,因此要针对全球需求加大研发力度。随着政策的落地,明年整个加工贸易的规模和比重都有望出现较快的提升。而一个国家的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是互动的过程,“一般贸易发展起来了,会带动加工贸易,加工贸易的提升也会带动一般贸易,两者齐头并进”。

除此之外,《意见》在加强财税金融支持方面,还提出统筹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加工贸易企业信贷支持和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更好满足企业汇率避险和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等2项措施。在强化要素保障方面,提出强化交通物流与用能保障、满足多层次用人需求等2项措施。在优化加工贸易管理与服务方面,提出支持拓展国内市场,推进内外贸一体化;适时调减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进一步优化相关措施,创新海关监管机制等2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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