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格隆匯

格隆匯1月5日丨耀高控股(01796.HK)公告,由2024年1月3日起,何志康先生已辭任及不再擔任公司在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的授權代表。康睿鵬先生已獲委任爲授權代表。

自2024年1月3日起,何先生亦不再擔任上市規則第19.05(2)條及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項下代表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公司授權代表。公司公司祕書蕭永健先生將獲委任爲法律程序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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