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唐強

1月7日晚間,澤宇智能(301179)發佈公告,董事會於近日收到公司獨立董事袁學禮書面辭職報告,袁學禮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澤宇智能所有職務。

與此同時,澤宇智能董事會審議同意選舉袁亞男爲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並補選爲薪酬與考覈委員會主任委員、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二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澤宇智能定於1月25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表決上述議案。

資料顯示,袁學禮出生於1977年,國際註冊會計師(AAIA)、高級國際財務管理師(SIFM)。2010年11月至2018年4月,袁學禮曾就職於中國供銷集團南通供銷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歷任財務部經理、董事會祕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職務;2018年5月至2022年9月,袁學禮就職於金通靈(300091),歷任財務總監、董事會祕書、副總經理等職務。

2022年9月至今,袁學禮任國務院國資委管轄三九企業集團全資控股子公司九州國泰控股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九州國泰控股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總經理;2018年12月至今,袁學禮任澤宇智能獨立董事一職。2022年1月,澤宇智能完成董事會換屆選舉工作,袁學禮順利當選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董,任期爲三年。

獨董任期尚有一年,袁學禮爲何突然遞交辭呈?

這就要回溯到袁學禮在金通靈任職的時期,在2024年第一個工作日,金通靈便接到了監管部門下發的處罰決定書。

2024年1月2日,因連續6年財務造假,中國證監會江蘇證監局向金通靈及相關責任人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警示函及責令改正措施,深交所亦發出紀律處分決定書和監管函,對公司時任董事長等作出予以公開譴責、公開認定期限內不適合擔任董監高等處理決定。

此前,金通靈曾披露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告顯示,2017年至2022年,金通靈及其兩家全資子公司通過僞造工程形象進度確認表、發貨單等調節EPC總承包項目完工進度,虛增或虛減對12家公司的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金通靈及其控股子公司泰州鋒陵特種電站裝備有限公司通過未發貨提前確認收入、對銷售退回不衝減收入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

值得關注的是,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靈虛增營業收入分別爲5.01億元、5.50億元、6893.07萬元、1530.85萬元,虛增利潤總額分別爲1.46億元、1.48億元、7398.71萬元、4332.73萬元;2019年,金通靈虛減營業收入1.97億元,虛減利潤總額3852.77萬元;2020年,金通靈虛減營業收入537.68萬元,虛增利潤總額5730.08萬元。

根據最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警示函及責令改正措施顯示,江蘇證監局決定對金通靈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150萬元罰款,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並處罰款,罰款合計570萬元。江蘇證監局認爲,金通靈時任財務總監、董事會祕書袁學禮,組織、參與上述違法行爲,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對袁學禮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

同時,深交所決定,對金通靈、時任董事長季偉、時任財務總監袁學禮、時任董事許坤明、監事冒鑫鵬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其中,深交所對袁學禮給予公開認定5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的處分;季偉則被“禁”10年,許坤明、冒鑫鵬被“禁”3年。

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注意到,2023年12月下旬,袁學禮就因個人原因,已申請辭去神馬電力(603530)獨董、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覈委員會的相關委員、召集人等職務;2021年12月至今,袁學禮還擔任通富微電(002156)獨董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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