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丨餘暉

政知君注意到,落馬廳官楊光明再度被點名。

據《檢察日報》1月15日消息,1月14日召開的全國檢察長會議披露,2023年1月至11月,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1849人,同比上升33.6%。

檢察機關加大查辦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力度,堅持加大力度、務必搞準。最高檢直接立案偵查西藏自治區公安廳原常務副廳長楊光明涉嫌徇私枉法案。

最新的報道顯示,這個70歲的落馬廳官已經獲刑。

在政法系統工作36年

楊光明,男,漢族,1954年10月出生,今年70歲,四川仁壽人,1972年12月參加工作,197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本科學歷。

楊光明在政法系統工作了約36年。

楊光明早年曾當過解放軍五十三師戰士、軍械員、文書。1976年3月,22歲的楊光明到了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工作,兩年後到了西藏自治區米林縣公安局,歷任祕書股股長、副局長,教導員,局長等。

1993年6月,楊光明成爲波密縣副縣長,3年後成爲林芝地區公安處副處長、正縣級偵察員,之後歷任林芝地區公安處處長,林芝地區公安處黨委書記、處長等。

2000年3月,楊光明履新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委委員、政法委書記,地區公安處黨委書記、處長,3年後(2003年8月)履新西藏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3年後任黨委副書記、副廳長,2007年9月任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正廳級)。

擔任公安廳副廳長9年之後,2012年12月,楊光明成爲西藏自治區政協社會法制外事委員會副主任人選,2013年1月任西藏自治區政協社會法制外事委員會副主任(正廳級)。

2018年2月,楊光明退休。2022年5月,已經退休4年的楊光明被查。

在他被查的前一年(2021年),已有兩名他的老下屬落馬,分別是西藏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原副祕書長李運峯,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趙濤。

提級偵查

楊光明案件的一個特別之處在於,該案是最高檢提級偵查的。

2023年5月,最高檢發佈消息稱:

  • 西藏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西藏自治區政協社會法制外事委員會原副主任楊光明(正廳級)涉嫌徇私枉法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 同時,由西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的楊光明涉嫌受賄案、西藏自治區公安廳偵查的楊光明涉嫌非法持有槍支案也移送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一併審查起訴。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楊光明原爲正廳級幹部,其涉嫌的三個案件中,受賄案和非法持有槍支案分別由西藏自治區監委和自治區公安廳調查、偵查,而徇私枉法案則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提級偵查,這在以往並不常見。

政知君瞭解到,楊光明徇私枉法案,是2018年刑訴法修改後最高檢直接立案偵查的首起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

最高檢專案組赴西藏、四川偵查取證

此前,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彭新林曾對媒體表示,最高檢對各省級檢察機關有領導職責,在必要時,有權對一些案件直接提級辦理,這些案件可能是案情重大、複雜的,也可能是涉案人員身份特殊、辦理難度大的。此外,若當地檢察機關認爲案情重大、複雜時,也可以請求將案件移送最高檢偵查。

政知君注意到,近期,該案的更多細節首次披露。

據《檢察日報》報道,楊光明先後擔任西藏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等職務,任職期間多次利用職務便利徇私枉法。受案後,最高檢組成專案組赴西藏、四川等地,完成偵查取證任務。

上述報道披露,楊光明已經獲刑——一審判決楊光明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資料| 新華社 檢察日報 人民網 北京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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