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益丰控股(00612)发布公告,董事会注意到,近期若干媒体提及一份日期为2024年1月10日据称由“鼎益丰国际资产管理集团”发布的“全体投资者重大利好通知”(利好通知);“鼎益丰”的股价于发布利好通知后大幅下跌;及“鼎益丰”在以下几方面的可疑商业行为:承诺因申请于国际数字资产交易所上市而可带来巨额回报;禁止投资者于1月至9月期间撤回其投资;承诺分红回报率;及承诺满10年者保底增值20倍。

董事会谨此声明,利好通知并非由公司发布。董事会亦声明,据其所知、所悉及所信,所谓利好通知的发布者(即“鼎益丰国际资产管理集团”)并非公司的附属公司或联属公司,而媒体所指的可疑商业行为与公司、其附属公司或联属公司并无任何关系。

董事会亦注意到,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买卖的公司股份的价格近期出现大幅下跌。据董事会所知、所悉及所信,其并不知悉导致有关下跌的任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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