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益豐控股(00612)發佈公告,董事會注意到,近期若干媒體提及一份日期爲2024年1月10日據稱由“鼎益豐國際資產管理集團”發佈的“全體投資者重大利好通知”(利好通知);“鼎益豐”的股價於發佈利好通知後大幅下跌;及“鼎益豐”在以下幾方面的可疑商業行爲:承諾因申請於國際數字資產交易所上市而可帶來鉅額回報;禁止投資者於1月至9月期間撤回其投資;承諾分紅回報率;及承諾滿10年者保底增值20倍。

董事會謹此聲明,利好通知並非由公司發佈。董事會亦聲明,據其所知、所悉及所信,所謂利好通知的發佈者(即“鼎益豐國際資產管理集團”)並非公司的附屬公司或聯屬公司,而媒體所指的可疑商業行爲與公司、其附屬公司或聯屬公司並無任何關係。

董事會亦注意到,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買賣的公司股份的價格近期出現大幅下跌。據董事會所知、所悉及所信,其並不知悉導致有關下跌的任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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