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農業銀行浙江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呂曉東涉嫌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一案,由浙江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嘉興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呂曉東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嘉興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呂曉東利用擔任中國農業銀行(以下簡稱農行)永康支行副行長、行長,農行金華分行副行長、行長,農行杭州分行副行長,農行浙江省分行副行長等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擔任農行永康支行行長,農行金華分行副行長、行長期間,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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