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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一项包含20项措施的政策,旨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政策涉及契税优惠、提取公积金、个人所得税退还等多个方面。

根据政策,居民在特定条件下换购住房可以申请退还个人所得税。政策还落实了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优惠政策,对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个人,契税税率有所减免。

在贷款方面,政策实施了“认房不认贷”的原则,即银行金融机构在审核贷款申请时,只考虑申请人在本市名下是否有成套住房,而不考虑其过去的贷款记录。政策还鼓励商业银行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向政策下限收敛。

为了便民利民,政策还推动了不动产便民措施。新建商品住房在完成房产交易备案且通过相关部门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后,可以实现“交房即交证”。同时,全面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以缩短交易时间并降低交易成本。

在公积金方面,政策扩大了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允许自由职业者自行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相关权益。政策还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并加大了对住房公积金的保障力度。

为了支持居民住房需求,政策还增加了金融服务方式,如组合贷款等。同时,为了吸引人才,政策对首次在本市就业并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政策还全面落实了落户政策,简化了行政审批事项,并建立了房地产市场联席会议机制等一系列措施,以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调控和房地产业服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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