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00358)发布公告,为了满足和鼎铜业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和鼎铜业、富冶集团与反担保方于2024年1月22日订立新相互担保协议,其将于其生效日期(即2024年1月1日)终止相互担保协议。

和鼎铜业及富冶集团同意,就彼等各自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分别从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所涉责任提供担保的最高年度结余总金额(亦为最高每日结余)不得超过人民币25.50亿元(其中包括和鼎铜业与富冶集团根据相互担保协议于2024年1月1日之前相互提供并于新相互担保协议期间有效的担保金额),但各项贷款合同须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且各项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相互担保协议将于新相互担保协议生效日期(即2024年1月1日)终止,但尚未到期的现有担保协议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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