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多年無實控人的東港股份(SZ002117,股價7.80元,市值42.56億元),被另外一家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看上”。

1月25日,東港股份發佈公告稱,1月22日,費佔軍、新天科技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增持東港股份的股票,導致費佔軍、新天科技(SZ300259,股價3.35元,市值39.19億元)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77%變動至5.76%。

作爲買入方,費佔軍、新天科技在1月22日增持東港股份,在合計持股比例達5%後,仍在買入東港股份的股票。1月26日午間,《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新天科技方面,公司相關人士表示,相關問題可以關注東港股份、新天科技的相關公告。但截至發稿,兩家上市公司暫未再發布相關信息。

從業務範圍來看,新天科技與東港股份沒有明顯交集。新天科技產品主要包括物聯網智能水錶、智能燃氣表、智能熱量表等,而東港股份主要業務分爲印刷類業務、覆合類業務、技術服務類業務和其他業務。

觸及舉牌線後繼續買入

作爲新天科技的實控人之一,費佔軍“看上”東港股份已經多年。

據Wind(萬得)數據,在2020年一季度末,費佔軍就已經成爲東港股份的前十大股東,當時的持股比例爲0.73%。隨後,費佔軍一路增持。公告顯示,在1月22日權益變動之前,費佔軍、新天科技及其一致行動人張靖華、費戰武、劉秀敏、白江濤合計持有東港股份2603.78 萬股,持股比例爲4.7717%。而截至2023年9月底,費佔軍及新天科技分別位列東港股份第四和第七大股東。

2024年1月22日,新天科技通過二級市場買入的方式增持東港股份240.4957萬股,費佔軍通過二級市場買入的方式增持300萬股,上述兩個股東合計增持東港股份540.4957萬股,增持比例0.9906%。

1月23日,東港股份收到的費佔軍、新天科技及其一致行動人張靖華、費戰武、劉秀敏、白江濤出具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上述增持東港股份是一項投資行爲。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權益變動後,費佔軍、新天科技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比例增加至5.76%。但從《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披露的詳細情況來看,1月22日,費佔軍、新天科技增持東港股份,在持股比例達到5%後,仍繼續買入東港股份的股份。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比例,達到一家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比例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抄報該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對此,1月26日中午,記者致電新天科技方面,公司相關人士表示,相關問題可以關注東港股份、新天科技的相關公告。但截至發稿,兩家上市公司暫未再發布相關信息。

據上海證券報,新天科技董祕楊冬玲表示,費佔軍及新天科技增持東港股份時,由於只顧及東港股份股價,一時疏忽未顧及一致行動人合併計算的持股比例,且錯誤理解已經公開披露的部分股份比例可以剔除,導致誤操作超過比例增持。

被舉牌方多年無實控人

作爲被舉牌方,東港股份的營收來源主要集中在印刷業。

2023年10月底,東港股份曾在互動平臺上表示,公司目前承印十幾個省市的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的印刷業務,未來將積極擴大市場份額。

東港股份2023年半年報顯示,公司主要業務分爲印刷類業務、覆合類業務、技術服務類業務和其他業務。主要客戶包括銀行、保險等金融企業,財政、稅務等政府類客戶以及大型企業類客戶。

在業績方面,東港股份近年來表現不太穩定。2017年至2019年,東港股份的歸母淨利潤連續三年增長,2020年出現大幅下滑,同比降幅爲38.76%,2021年歸母淨利潤同比增長14.18%,到了2022年又出現大幅下滑,降幅爲27.82%。

在2022年營收淨利雙降後,2023年前三季度,東港股份實現營業收入8.82億元,同比增長18.84%,實現歸母淨利潤1.35億元,同比增長13.34%。

值得注意的是,東港股份還是一家“無主”公司。2017年3月,東港股份公告披露,股東喜多來集團通過大宗交易於2017年2月24日至3月7日,減持公司股份461萬股,佔總股本的1.27%。本次減持後,喜多來集團持股12.56%,公司前三大股東(含一致行動人)的持股比例分別爲:12.73%,12.56%和9.09%,公司變更爲無控股股東和無實際控制人的公司。

2024年1月4日,東港股份在互動平臺稱,公司目前無控股股東、無實際控制人。近年來,由於市場環境複雜,公司經營面臨較大挑戰,爲克服經營困難積極爭取可持續發展的新業務。

對於舉牌東港股份的目的,費佔軍和新天科技表示,是基於對中國資本市場長期看好的堅定信心和公司未來良好的發展前景和投資價值的認可,從而進行的一項投資行爲。

此外,東港股份披露的公告顯示,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未來12個月內不排除繼續增持東港股份的計劃,但繼續增持並不是爲謀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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