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上午,在參加“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最高人民檢察院廳長網絡訪談時,最高檢第四檢察廳廳長張曉津告訴記者,2023年1月至11月,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11060人,提起公訴22529人,涉及罪名相對集中在非法集資犯罪、騙取貸款犯罪等罪名。

記者瞭解到,過去一年,全國檢察機關繼續保持對非法集資等涉衆型犯罪的懲治力度,2023年1月至11月,共起訴非法吸收公衆存款和集資詐騙犯罪15590人。嚴肅懲治涉銀行等金融機構信貸領域犯罪,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妥善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深入推進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劃,起訴洗錢罪2301人。

“我們也積極參與重要金融法律法規起草制定工作,協助中國人民銀行參與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資產追繳有關國際標準修訂。”張曉津表示,過去一年,全國檢察機關持續協同落實“三號檢察建議”,結合辦案加強訴源治理,部分省級檢察院就防範金融犯罪風險等主題向地方黨委作專題報告,向涉案金融機構制發檢察建議。最高檢駐中國證監會檢察室發揮“駐”的優勢,20個省、市檢察機關與當地證監部門簽署合作意見。各級檢察機關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的協作,推動金融領域行刑銜接。

張曉津指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依法服務保障金融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持續加大懲治重點領域金融犯罪力度,堅持“應追盡追”完善追贓挽損工作機制,健全完善金融犯罪檢察體制機制,持續加強金融檢察專業化建設,加強預防金融犯罪法治宣傳,依法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社會預期、提振發展信心,以法治之力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