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落实〈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聚焦8个方面,共提出117项措施,一方面不断优化“边境”措施,加大商品和要素流动开放力度;另一方面主动对接“边境后”规则,稳步深化制度型开放。

在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金融机构可以向境外传输日常经营所需的数据。金融机构开展数据出境工作,应按照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及数据安全工作要求,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和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保证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安全。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内有关经营主体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等大宗商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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