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優化住房限購政策 戶籍居民購房不再設落戶年限
羊城晚報訊 記者李曉旭報道:2月7日晚,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佈《關於優化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戶籍居民購房不再限定落戶年限以及繳納社保年限,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社保年限調整爲3年。有業內人士指出,深圳在需求端精準發力,能有效釋放更多潛在購買力。
《通知》明確,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爲深圳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2套住房,深圳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限購1套住房,對戶籍居民不再限定落戶年限以及繳納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年限。
另外,非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購買住房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年限要求由5年調整爲3年。
此次政策優化降低了居民購房門檻,有利於更好滿足深圳戶籍居民和在深工作人員的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樂有家研究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放鬆限購,是在深圳供需關係發生重大變化後的一次針對性調控,在需求端精準發力,滿足更多新市民及“深二代”等購房需求,能有效釋放更多潛在購買力。且在開年之際出臺政策,能有效提振市場信心,助力今年深圳市場交易活躍度的提升,促進深圳房地產市場穩健發展。
編輯:鄔嘉宏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