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甘肅證監局公佈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崔祥密因內幕交易江蘇寶利國際投資股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利國際”)股票的行爲,被處以150萬元罰款。

經查明,崔祥密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2022年年中,寶利國際實際控制人周某洪、董事長周某彬等人籌劃轉讓寶利國際控股權。隨後,經過盡職調查等一系列舉措,寶利國際與江蘇東祁於2023年1月18日初步商定了股權轉讓相關協議。同日,寶利國際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停牌。2023年1月19日,寶利國際發佈停牌公告

寶利國際籌劃公司控制權變更事項信息屬於《證券法》第八十條第二款第八項規定的重大事件,進而屬於《證券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本法第八十條第二款、第八十一條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屬於內幕信息”規定的內幕信息。內幕信息敏感期爲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19日開市前。周某洪爲寶利國際實際控制人,屬於法定內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時間不晚於2023年1月3日。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本次被處罰對象崔祥密與周某洪是認識十幾年的朋友。崔祥密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與周某洪存在聯絡、接觸。

2023年1月5日,崔祥密與周某洪在江陰市見面。2023年1月3日至1月5日,崔祥密與周某洪通話5次。隨後,崔祥密通過操作“崔某林”“顏某”“崔某國”“劉某芝”“孫某紅”賬戶交易“寶利國際”。

崔祥密系崔某林的叔叔,顏某系崔某林的妻子。同時,崔某國爲其哥哥,劉某芝爲其嫂子,孫某紅與其系朋友關係。

具體來看,2023年1月6日,崔祥密通過“崔某林”賬戶買入“寶利國際”4,479,000股,買入金額12,804,336.00元,截至2023年8月22日全部賣出,賬戶獲利23,684.93元

2023年1月6日,“顏某”賬戶買入“寶利國際”383,500股,買入金額1,106,352.00元,截至2023年8月14日全部賣出,賬戶虧損4,423.82元

2023年1月6日,“崔某國”賬戶買入“寶利國際”23,400股,買入金額67,158.00元,截至2023年8月16日全部賣出,賬戶虧損1,262.62元

2023年1月6日,“劉某芝”賬戶買入“寶利國際”38,600股,買入金額110,782.00元,截至2023年8月16日全部賣出,賬戶虧損2,082.78元

2023年1月6日,“孫某紅”賬戶買入“寶利國際”766,900股,買入金額2,225,129.00元,截至2023年8月18日全部賣出,賬戶虧損20,045.84元

綜上,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崔祥密操作“崔某林”“顏某”“崔某國”“劉某芝”“孫某紅”賬戶累計買入“寶利國際”5,691,400股,成交金額16,313,757.00元。截至2023年8月22日,上述賬戶陸續全部賣出“寶利國際”5,691,400股,經計算無獲利,還倒虧4128.13元。

甘肅證監局認爲,崔祥密的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條、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所述的內幕交易行爲。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甘肅證監局決定對崔某處以一百五十萬元罰款。

(文章來源:讀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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