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編輯 李澤東    

據文昌市旅文局微信號消息,2月8日,文昌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通報關於遊客反映“觀看火箭發射遇到虛假宣傳”問題調查處置情況。

2024年1月17日晚,文昌市旅文局收到遊客關於觀看火箭發射遇到虛假宣傳的投訴,經調查處置,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1月17日晚,神州航天科普教育基地(海南文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州航天公司)組織遊客在距離火箭發射塔架約4.9公里處的龍樓鎮鎮墟自建房樓頂觀看火箭發射,現場有大部分遊客表示不滿,稱該公司謊稱提供的是火箭發射內場票,並向在場的遊客收取1580元-2888元不等火箭觀禮內場費用,實則被帶到外圍周邊自建房樓頂,購買旅遊產品和實際提供的服務不符。

二、調查處理

事發當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第一時間介入處置,開展調查取證。1月18日上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涉案企業以涉嫌虛假宣傳予以立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涉案企業以無證經營旅行社業務和接團領隊人員帥某無證進行導遊活動予以立案。

經查,神州航天公司通過抖音平臺【抖音賬號名稱“神州航天科普教育基地(海南文昌)有限公司”,抖音號:29056793642】銷售文昌航天火箭發射觀禮套票,VIP貴賓票價分別是:1580元/每人、1980元/每人、2888元/每人,共涉及遊客295人,涉案金額28.5488萬元人民幣。神州航天公司宣傳購買VIP貴賓票的遊客可以到文昌航天發射場內場觀看火箭發射,虛構事實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在嚴格履行告知、聽證等法定程序後,2月8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和《海南經濟特區導遊人員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對神州航天公司作出罰款57.0976萬元人民幣、法人代表餘某某罰款1.1萬元人民幣、帥某罰款5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對神州航天公司作出罰款100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涉案款項已於1月18日全部退還遊客。

此前新聞報道

1月17日晚,靠近海南文昌航天發射場附近的遊客見證了一次氣勢恢宏的火箭發射。長征七號遙八運載火箭點火升空後,順利將天舟七號貨運飛船送入太空。

不過,有些遊客的觀看體驗並不太好。有網友通過社交平臺反映“花費2888元購買觀看火箭發射內場票,實則被帶到周邊房頂,購買旅遊產品和實際情況嚴重不符”。

當晚,相關遊客把這一情況投訴給了文昌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

隨後“文昌發佈”傳來消息,1月18日,文昌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發佈關於遊客反映“觀看火箭發射遇到虛假宣傳”問題初步調查情況的通報。

文昌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2024年1月17日晚,我局接到遊客投訴,稱“花費2888元購買觀看火箭發射內場票,實則被帶到周邊房頂,購買旅遊產品和實際情況嚴重不符”。

對此,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聯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置。1月18日上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涉案企業神州航天科普教育基地(海南文昌)有限公司涉嫌虛假宣傳情況予以立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已對涉案企業無證經營旅行社業務和接團領隊人員無證進行導遊活動的違法行爲予以立案,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取證中。

下一步,我們將及時向社會公佈調查處置結果。我局正在研究制定進一步規範火箭發射觀禮市場經營行爲的相關規定,切實維護廣大遊客的合法權益,持續提升旅遊市場法治化、規範化水平。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文昌發佈”、文昌市旅文局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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