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丁晶晶

据《观察者网》引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称,2月16日当天,欧盟宣布对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旗下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青岛四方)发起前所未有的调查。

对此,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2月19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回应记者提问时表示,具体的经贸问题,建议向中方的主管部门了解。作为原则,中方对欧委会宣布对中车青岛四方机车公司就所谓补贴问题开展调查表示关切。希望欧方审慎使用外国补贴条例工具,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具体的经贸问题,为中方企业营造公平公正和非歧视的营商环境。

中国中车是全球最大的火车制造企业,也是中国A+H股上市公司,其主营业务包括铁路机车车辆、动车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等,在全球11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订单合约。其中,中车青岛四方是中国中车的核心企业,也是中国高速列车核心研制基地,城际市域、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商和国家轨道交通装备产品重要出口基地。

这也是去年7月欧盟《外国补贴条例》(FSR)生效以来,欧盟委员会根据新法规发起的首次深入调查。上述条例规定,当估计招标价值超过2.5亿欧元,并且企业在最近三年内从至少一个第三国享受了至少400万欧元的外国财政补贴时,企业须向欧盟通报自己参与的公开招标。

去年12月,保加利亚交通部在公共采购登记网站上发布招标文件,该招标涉及20辆电动列车的采购、为期15年的维修协议以及员工培训,市场价6.1亿欧元(约47.3亿元人民币)。

中车青岛四方参与了此次招标,并且在所有参与招标企业中极具竞争力,其报价仅为西班牙塔尔高公司报价的一半左右。而欧盟执委会则认为中车青岛四方的较低报价是因为中国政府提供的补贴。

欧盟执委会表示,初步审查发现,因有充分迹象显示该中企获得会扭曲欧盟内部市场的外国补贴,所以需对其进行全面调查。调查包括中国中车对中车四方的财务支持是否构成补贴,使中车四方获得直接或间接的选择性利益,以及是否令其提交的投标书具有不正当的优势,可能导致其他参与公共采购程序的公司失去潜在的销售机会

根据《外国补贴条例》(FSR),欧盟执委会将在7月2日前做出裁决,在评估中车青岛四方提出的补救措施后,以决定是否通过或阻止授予合约。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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